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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HN-ZBZL-2024-038 | 项目名称: (略) (略) 建平*运河跨线桥7标塔吊安拆、... |
补遗公告信息 |
补遗环节:发售标书 标题:关于塔机资格审查明确及对应评分、部分招标文件错漏事项的补遗文件 内容: 关于塔机资格审查明确及对应评分、部分招标文件错漏事项的补遗文件1、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资格要求中第五条《同类型塔吊(≥1500t.m-63T)设备安拆租赁业绩不少于5台/次。及与本公司桥梁合作项目不少于5个》。更改为《同类型塔吊(起重力矩≥1500t.m-63T)设备安拆租赁业绩不少于1台/次,及与本公司桥梁合作项目不少于1个》。2、根据投标资格要求第五条更改后的要求,现将对应评分表中《企业综合技术实力以及类似业绩》第3项评分做适当修正,将原评分条款《同类型塔吊(起重力矩≥1500t.m-63T)设备安拆租赁业绩不少于5台/次(6分)。及与本公司桥梁合作项目不少于5个。(5分)》更改为《同类型塔吊(起重力矩≥1500t.m-63T)设备安拆租赁业绩1台/次(1分),2台/次(2分),3台/次(3分),4台/次(4分),5台/次及以上(6分)。及与本公司桥梁合作项目1个得1分,最高得5分。(5分)》。3、招标文件包件2施工升降机报价表中,暂定租期为26个月为填写错误,实际以系统上4台、每台12个月,合计48个月暂定租期为准。4、包件1、包件2中每台塔机维修保养时间暂定为19个月,各投标方按该时间进行报价,包含在投标总价中。要求明确每台塔机维保费用,按实际维保月份进行过程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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