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略) 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5月新疆金马 (略) 拟投资建设新疆金马 (略) 年回收6万吨农副产品一般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委托新疆邦康 (略)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略) 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更全面地了解该项目影响区的环境背景信息,发现潜在的环境问题,弥补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可能出现的疏忽和遗漏,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 (略) 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金马 (略) 年回收6万吨农副产品一般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金马 (略)
项目投资:5000万元
地理位置: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呼图壁新材料产业园新疆金马 (略) 院内。
工程概要:项目主要新建酸化油生产线以及相应的环保措施,公用及辅助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金马 (略)
单位地址:呼图壁新材料产业园
联系人:尹总
电话: ***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邦康 (略)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 (略) 2号嘉和园小区雅苑1栋9层1单元902
联系人:张工
电话: ***
邮箱: *** @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 ***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金马 (略)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