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略) 水土保持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年产5000万件高性能消毒感控产品生产项目(一期)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县水利局行政审批科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5日 至 2023年12月28日
二、联系电话:0574-*
三、电子邮箱:*@*q.com
四、通讯地址:宁海县气象北路358号
五、联 系 人:杨爱科
一、本项目位于宁海县桥头胡街道(宁海县梅桥区块27地块),项目征用土地面积8.1949公顷(81949平方米)。项目挖填方总量10.09万立方米,建设工期12个月。
二、项目区地处我国南方红壤平原区,地貌类型属平原。项目区水土流失以微度水力侵蚀为主。预测工程建设新增水土流失量52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8.19公顷。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19公顷。
四、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五、该工程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314.29万元(主体已列260.75万元,方案新增53.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