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乌拉特前旗阿古鲁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 乌拉特前旗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 (略)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乌拉特前旗阿古鲁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前*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乌拉特前旗阿古鲁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前*-01-01 |
开标时间 | 2022年09月22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乌拉特前旗开标室2号 |
公示期 | 2022年09月26日至2022年09月28日止 |
备注说明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兴瑞通水利水电 (略)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工期(交货期) | 150 |
工程质量标准 | 合格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1、内蒙古乌拉特前旗水库移民安置区灌区水毁修复工程施工项目(第二标段),2、 (略) 乌拉特前旗明安镇苏计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二期),3、 (略) 乌拉特前旗西小召镇公田村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四标段 赵建明 / 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蒙 *8) |
企业业绩 | 1、内蒙古乌拉特前旗水库移民安置区灌区水毁修复工程施工项目(第二标段);2、 (略) 乌拉特前旗明安镇苏计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二期);3、乌拉特前旗 2021 年增隆昌水库移民安置区养殖小区及库水滴灌工程;4、乌拉特前旗 2019 年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第二标段5、乌拉特前旗2020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第三标段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技术负责人:刘子幸;证书编号:*安全员:苏文;证书编号:蒙 SL-*;施工员:贾伟;证书编号:蒙 SL-*;质检员:胡铨;证书编号:蒙 SL-*;材料员:*丽平;证书编号:蒙SL-*资料员:王东;证书编号:蒙 SL-*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泰瑞 (略)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工期(交货期) | 150 (准确工期以签订施工合同日期为准) |
工程质量标准 | 合格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1、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防洪工程(续建)(第一标段),2、六中河道黄河入河口水毁修复工程,3、乌拉特中旗2 0 1 9 年中央财政补助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张祥娟 / 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蒙1 1 5 2 0 1 9 2 0 2 0 0 0 4 3 1) |
企业业绩 | 1、凉城县岱海流域天成河防洪治理工程施工( 二标段) 2、 (略) 化德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郭家村防护工程3、乌拉特中旗水务局排水设施水毁修复改造工程4、清水河县宏河镇西圐圙图村排洪渠工程5、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防洪工程(续建)(第一标段)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技术负责人:任佳梅;证书编号:*;安全员:王卫军;证书编号:蒙SL-*;施工员:郭佳;证书编号:蒙SL-*;质检员:高乐;证书编号:蒙SL-*;材料员:王飞,证书编号:蒙SL-*;资料员:牛志恒;证书编号:蒙SL-*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 (略)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工期(交货期)天 | 150 |
工程质量标准 | 合格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1、乌拉特中旗水毁修复工程、水库附属建筑物水毁修复工程施工;2、乌梁素海综合治理自治区地债资金项目乌拉特前旗骨干排水沟清障疏浚工程施工第三标段 何振江 / 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蒙 *8) |
企业业绩 | 1、乌拉特中旗牧羊海老一连盐渍滩修复工程施工2、乌拉特中旗水毁修复工程、水库附属建筑物水毁修复工程施工第五标段 3、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水毁堤坝修复做铅丝笼坝工程4、乌拉特后旗乌盖苏木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续建工程施工5、乌梁素海综合治理自治区地债资金项目乌拉特前旗骨干排水沟清障疏浚工程施工第三标段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技术负责人:王长生;证书编号: * ;安全员:张改荣;证书编号:蒙SL-*;施工员:刘义军;证书编号:蒙SL-*;质检员:胡蝶;证书编号:蒙SL-* ;材料员:李保和 ;证书编号:蒙SL-*;资料员:李春艳;证书编号:蒙SL-*。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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