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自然资 (略) 协议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原土地权源鄂(2024)江陵县不动产权第(略)号,原土地使用人为江陵 (略) ,江陵县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供地环节的协议出让进行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批次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公顷) | 供地方式 | 土地用途 | 项目名称 |
鄂(2024)江陵县不动产权第(略)号 | 江陵县郝 (略) 北侧 | 1.2707 | 协议出让 | 医疗卫生用地 | 母子托育中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公告时间于2024年12月6日至2025年1月5日截止,申请者于公告期间内到江陵县自然资 (略) 行政审批股提出申请。
四、若申请人为一人的,公示期结束后,该申请人到江陵县自然资 (略) 行政审批股申请办理协议出让;凡申请者超过两人以上,则将按招拍挂程序供地,其具体供地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江陵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