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流县水南街378号永顺花园综合楼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8-#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曾火志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清流县温郊乡 小池村黄蛟42号 | / | 土地面积120㎡/ 建筑面积221.46㎡ | 宅基地 使用权 | / |
2 | 温生招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清流县温郊乡 小池村黄蛟1号 | / | 土地面积108.08㎡/ 建筑面积208.39㎡ | 宅基地 使用权 | / |
3 | 谢德富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清流县温郊乡 小池村柳池新村52号 | / | 土地面积106.34㎡/ 建筑面积300.41㎡ | 宅基地 使用权 | / |
4 | 林玉芹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清流县温郊乡 小池村柳池新村51号 | / | 土地面积106.70㎡/ 建筑面积301.04㎡ | 宅基地 使用权 | 实际确权面积300㎡ |
5 | 温贵林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清流县温郊乡 小池村阳边段13号 | / | 土地面积120㎡/ 建筑面积120㎡ | 宅基地 使用权 | / |
6 | 林德文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清流县温郊乡 小池村茹坑24号 | / | 土地面积99.40㎡/ 建筑面积280.05㎡ | 宅基地 使用权 | / |
7 | 林土旺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清流县温郊乡 小池村茹坑77号 | / | 土地面积102.33㎡/ 建筑面积288.30㎡ | 宅基地 使用权 | / |
8 | 林火生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清流县温郊乡 小池村茹坑67号 | / | 土地面积110.11㎡/ 建筑面积204.75㎡ | 宅基地 使用权 | / |
9 | 林水根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清流县温郊乡 小池村茹坑22号 | / | 土地面积107.04㎡/ 建筑面积234.58㎡ | 宅基地 使用权 | / |
公告单位: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