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电梯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略)85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宋元良 (略)
报价起止时间:2024-12-04 16:32 - 2024-12-09 18:00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无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电梯维修保养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电梯维修保养; 描述:对12部电梯实施维保并完成电梯年检;维保内容:门诊部奥的斯电梯1部,建设时间2018年11月;综合楼奥的斯电梯5部,建设时间2015年8月; (略) 奥的斯电梯2部,建设时间2022年2月;服务事业部招待所富士达电梯2部,建设时间2020年11月;宿舍楼西子奥的斯电梯1部,建设时间2023年4月;警务保障中心楼西子奥的斯电梯1部,建设时间2023年4月;;采购需求:1、所有常规保养工作,均在正常工作时间(除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内进行,若遇重大保障任务有特殊需要,维保单位应随时响应并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不另行计费。 2、在接到总站报修后,一般性故障90分钟以内派工程师赶赴现场排除故障,电梯困人等紧急故障30分钟以内到场排除故障。 3、每月开展至少2次电梯巡检检修,每天24小时,每周7天的紧 (略) 理服务保留记录并查明原因,重点节前安全检查不算在日常巡检检修次数内。 4、配合总站完成电梯年检,负责电梯年检产生的费用和所有整改工作。 5、维保期内电梯需要维修和更换配件的,由维保单位负责,人为损坏除外。 6、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工具及设备,保养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和防坠落围栏。 7、备件和零件 除电梯四大件:“抱闸、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外,自然老化、故障损坏的零配件更换由维保单位负责,包含人工费用,人为损坏的除外。; 次要参数要求: | 12部 | (略).00 | - |
买家留言:需按附件提供参数需求响应表及营业执照(均需盖章),如未提供或不满足视为不响应
附件: 电梯维保需求响应表.xls
电梯维保参数需求表.xls
维保需求响应表.xls
响应附件要求:需按附件提供参数需求响应表及营业执照(盖章),如未提供或不满足视为不响应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 (略) (略) (略) (略) 街道 (略) 1551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1. (略) (略) 1551号; 2.乌鲁木齐县南康大道警犬训练基地。 |
履约期限 |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 |
履约验收方式 | (1)启动验收。(略)方按(略)方要求完成服务后,由供应商向采购需求部门发送项目验收申请,由警务保障中心呈批验收请示。(2)供应商提供验收所需资料。主要包括合同中约定货物的产品技术参数及其相关资料。(3)成立验收小组。由警务保障中心牵头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应当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验收小组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展项目验收工作。(4)验收不 (略) 理。履约验收不合格的,警务保障中心向供应商发出整改通知书,(略)方应当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3日内整改,届时仍未整改应当向(略)方承担违约责任,整改结束由供应商对接验收组织主体重新验收。(5)验收不 (略) 理。履约验收不合格的,警务保障中心向供应商发出整改通知书,整改结束后由供应商对接验收组织主体重新验收。(6)验收档案收集及保存。履约验收完成后,由警务保障中心收集验收报告留存备查。 (5)履约验收的内容: 1.技术履约内容:(略)方需完全按照(略)方采购需求提供服务或产品,产品数量、外观、性能、服务等均能满足技术要求。如发生质量问题或不符合约定的情况,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按照(略)方要求进行调整或赔偿。其中:产品数量,供应商应根据(略)方提供的采购需求,确保供货数量与约定相符。如有数量差异,供应方应及时通知(略)方,并按照(略)方要求进行调整或补偿 2.商务履约内容:对照合同逐项查看履约期限、地点等商务内容是否按合同约定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 (略)方按照(略)方采购需求提供产品,产品数量、外观、性能等均能满足技术要求且供货、服务等响应到位,视为验收合格。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 否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按照验收流程对货物进行外观、规格尺寸、产品质量以及标识与说明进行检查核对。2.验收过程中(略)方代表全程参与,均在相应的验收报告中签字、盖章确认,验收报告一式五份。3.验收工作,全程录像并拍照。 |
付款方式 | 付款共分3期,合同签订后(略)方开具合同金额50%的发票,(略)方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期维保费用。维保满6个月后,由(略)方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不限于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电梯日常巡检记录、月巡检报告、季度巡检报告等资料供(略)方考评维保工作,(略)方验收确认本期维保工作合格后,(略)方20个工作日向(略)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维保费用。(略)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全年维保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略)方提供全年维保记录等资料供(略)方考评维保工作,(略)方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向(略)方支付合同金额剩余20%的维保费用。(略)方应当按照(略)方要求在付款前及时提供相应发票,若(略)方延迟开具并交付相应发票,则(略)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直至(略)方开具并交付相应发票为止,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略)方自行承担。 合 (略) 载明的(略)方账户信息为(略)方付款依据,如有变更,应当于变更前三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照原信息付款的视为完成付款。 |
违约责任 | 1、维保期内(略)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含服务达不到合同要求的),(略)方应当按合同总金额10%向(略)方支付违约金,(略)方出现3次未及时进行现场维修,(略)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略)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违约金。 2、合同有效期内,(略)方使用(略)方提供的消耗材料及零配件,若因此发生质量问题导致设备出现故障,由(略)方免费维修,并向(略)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同时(略)方应对电梯故障导致的所有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3、(略)方人员在工作中造成(略)方物品损坏的,(略)方应按原价予以赔偿。 4、因(略)方日常保养和维修的工作质量问题导致(略)方设备故障或影响使用的,由(略)方承担法律责任。若给(略)方造成损失,(略)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因(略)方违约解除本合同,(略) (略) 进行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差额以及损失由(略)方承担,(略)方有权自(略)方尾款中直接扣抵。尾款不足以支付的,(略)方仍需承担支付责任。 6、(略)(略)双方均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需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其承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赔偿费,还包括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等。 |
其它服务要求 | 1、所有常规保养工作,均在正常工作时间(除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内进行,若遇重大保障任务有特殊需要,维保单位应随时响应并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不另行计费。 2、在接到总站报修后,一般性故障90分钟以内派工程师赶赴现场排除故障,电梯困人等紧急故障30分钟以内到场排除故障。 3、每月开展至少2次电梯巡检检修,每天24小时,每周7天的紧 (略) 理服务保留记录并查明原因,重点节前安全检查不算在日常巡检检修次数内。 4、配合总站完成电梯年检,负责电梯年检产生的费用和所有整改工作。 5、维保期内电梯需要维修和更换配件的,由维保单位负责,人为损坏除外。 6、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工具及设备,保养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和防坠落围栏。 7、备件和零件 除电梯四大件:“抱闸、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外,自然老化、故障损坏的零配件更换由维保单位负责,包含人工费用,人为损坏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