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财政局 (略) 民政局《关于下达20 (略) 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社)指〔2024〕40号)文件精神,现将下达我县20 (略) 革命老区发展专项资金*元,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公告期间如有异议、意见、建议,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县民政局(老区办)反映。
公告时间:2024年4月15日—4月25日
联 系 人:陈建华
联系电话:0598-*
邮 箱:*@*63.com
附件:20 (略) 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
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专项资金明细表
明溪县民政局
2024年4月15日
附件
20 (略) 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
专项资金明细表
序号 | 项目主管单位 | 项目实施地点 |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内容 | 总投资 | 资金来源 | ||
市、县级政府投入 | 自筹 | 省级补助 | ||||||
1 | 明溪县夏阳乡人民政府 | 夏阳乡旦上村 | (略) 旧址修缮项目 | 1. (略) 旧址部分破损结构修缮; 2. (略) 及消防、安防设施改造:整 (略) 按标准化改造及消防、安防设施安装; 3. (略) 旧址室内陈展:总面积约640平方米的展厅设计;进行灯光、革命历史内容展陈等为一体的展示厅建设; | 22 | 0 | 2 | 20 |
合计 | 22 | 0 | 2 | 20 |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