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供销合作总社下属单位现有三处房屋对外公开招租,为确保招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出租单位 | 出租房屋地址 | 出租房屋性质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联系方式 |
鉴 (略) | 鉴湖街道坡塘村305-1号二楼 | 营业/办公 | 445 | 张先生(0575-) * 186- * |
东浦街道壶觞村 | 营业/办公 | 479.18 | ||
东浦街道强头家园15-106室 | 住宅 | 143.91 |
备注:
1.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交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 (略) 城市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