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单位:
对本项目做出如下澄清:
1、(1)原招标文件3.1.4工程勘察:具备测绘*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现更改为3.1.4工程勘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工程测量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2)原招标文件3.1.5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现更改为3.1.5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3)原招标文件3.2.5工程勘察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现更改为3.2.5工程勘察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专业;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变更为2024年02月04日17时00分至2024年02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如招标文件与澄清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为准。本次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请各投标单位依照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要求进行制作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因信息不畅造成影响自行负责。
9.联系方式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昂昂溪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 督 人:张主任
电 话:0452-*
招 标 人: (略) 昂昂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昂昂溪区住建局(农商银行对面老地税局楼)
联 系 人:付延君
电 话:045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 (略)
地 址: (略) 道里区朗江路1039-3号29层2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