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略)
破产资产一宗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3年10月30日10时开始(延时的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官网中拍平台(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 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委托拍卖机构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竞拍承诺书》等文件内容,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所交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 管理人配合买受人办理标的交接手续。详见第八部分。
4. 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 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管理人、拍卖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 拍卖标的
山东 (略) 破产资产一宗,包括:
1、机器设备(矫直机、液压对辊、直流电动机、开式可倾压力机、空气水冷却器、减速机、轧机主电机、清晰机组、收卷机、变压器等)及配套配件设备、办公家具一宗。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以上资产评估价值共计*元。
2、建设添附行为形成的对相关资产享有的权益。(2022)鲁17民终3819号民事判决书认定山东 (略) 对位于牡丹区吴店镇机械电子园(现山东铠 (略) 厂区)内的宿舍楼、办公楼、四个车间进行了建设添附,对相关资产享有部分所有权。管理人已现场勘查,宿舍楼、办公楼仍在用,两个车间正在拆除,两个车间已拆除。现场勘查后,管理人委托评估机构对宿舍楼、办公楼、车间的价值进行了评估,并结合现有资料,确定对相关资产享有权益价值暂按*元计算。
以上资产及权益整体拍卖,标的数量以现场实际交接为准。
起拍价(人民币):*元
保证金:1000,000.00元
增价幅度:20,000.0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0月18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张先生 *)。
三、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9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与张先生(联系方式:*)、刘先生(联系方式:*)联系具体事宜。
四、竞买人条件:
1.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2.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10月29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拍卖成交交付、转移过程中产生的买卖双方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均依法各自承担。具体税、费等有关问题请竞买人拍卖前至相关部门自行查询确认。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 竞买人须经实地看样并签署《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竞拍承诺书》等文件后缴纳竞买保证金100万元,以资金于2023年10月29日下午17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户名: (略) ;开户行:菏泽农村 (略) 营业部;账号:**;注明:竞买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否则不具有竞买资格,拍卖人不予开通竞买权限,竞买人责任自负。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会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人账户,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有违约情形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成交价款。
3. 拍卖余款请在2023年11月4日10时前汇款至以下账户:
户名: (略) ;
开户行:菏泽农村 (略) 营业部;
账号:**;
注明:拍卖尾款。
4. 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支付软件服务费(系统成交总额的0.15%),由买受人在中拍平台按照规定的方式支付。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拍卖人有权拒绝为其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文书。中拍平台还要根据约定依法追究买受人的法律责任。
5. 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向拍卖人支付约定比例的拍卖佣金,拍卖佣金不在成交价款内,由拍卖人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6. 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进行支付。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和拍卖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 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2日内凭相关身份材料到拍卖人办公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 拍卖成交后,由破产管理人为买受人办理标的交付,第1项资产(机械设备等)交付以双方签订交接清单的方式进行,签订交接清单即视为交付,由买受人自行清运并承担相关费用,管理人负责协调相关单位;第2项资产(建设添附行为形成的对相关资产享有的权益)的交付,管理人出具书面转让文件,签订转让文件即视为交付。
3. 自双方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拍卖资产的相关风险和收益转移至买受人,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安保责任。
十一、特别提醒
1.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2. 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3. 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文件和拍卖人制定的《拍卖规则及竞价须知》和《网络竞价须知》。竞买人一经网络报名即视为对本文件及《拍卖规则及竞价须知》和《网络竞价须知》的条款知悉并认可,无有异议。
处置单位:山东 (略) 管理人
联系人:张先生
咨询电话:*
监督单位: (略) 牡 (略)
拍卖机构: (略)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
公司地址: (略) 长江路1188号天安大厦801室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或拍卖人咨询。
(略)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