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 (略) 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三垟湿地西入口南侧2号岛地块 土地证号 无 土地面积 (略).90平方米 用途 商业 类型 商业 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使用期限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无产权证,权利人:温州生态园 (略) 。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建设完成后的实际现状交付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招商方为准。 6、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7、竞价方式:综合评议方式(详见综合评议文件)。 8、其他未提及的有关事项详见综合评议文件。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温州生 (略) 联系人 王豪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7-(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三垟街道温州大道1525号112室、114室、122室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537.336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租金底价:537.(略)元/首年;首年年租金按实结算(成交单价*实测面积*12月),年递增率:从第四年开始以上一年度租金为基础逐年递增2%,自第六年起,以上一年租金为基础每五年递增2%,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否 租金支付要求 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采用保底租金与营业额分成相比较方式,两者取其高,具体如下: 1.保底租金:首年年租金按实结算(成交单价*实测面积*12月),首年租金分三期支付给温州生态园 (略)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期(略)元,地上(正负零)主体施工开始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费用(首年租金余额的50%),《交付确认书》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三期费用(余额支付完毕),之后每一年按季支付,每季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30天一次性付清至温州生态园 (略) 账户,先付后用。从第四年开始以上一年度租金为基础逐年递增2%,自第六年起,以上一年租金为基础每五年递增2%。 2.年营业额分成:自《交付确认书》签订后开始,承租方利用目标项目取得的所有经营收入(不含停车场收入)按约定比例分成给出租方,营业额分成按年度收缴,营业额数据以审计报告为准,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分成为8%,第四年至第五年每年分成为9%,第六年至第十五年每年分成为10%。 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在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前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缴清履约保证金。
出租用途 婚宴、活动等休闲娱乐场所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为首年年租金成交价的30%,在签订租赁合同前一次性付清。 (二)本项目停车场车位(三垟湿地西入口南侧2号岛地块全部停车位及三垟湿地西入口中停车场39个停车位)由承租方统一管理,停车场收入由温州生 (略) 和承租方双方按4:6比例进行分成,其中产生的得相关费用(包含水、电、保洁、维修、人员、网络等日常运维投入)均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 (三)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时自行交纳管理费、水费、电费(含基本电费)、气费、空调使用费等(含公共能耗费分摊) 相关费用。如对承租部分以外的场地进行使用改造的,承租方应在施工前将改造或装修设计方案及图纸提交担保方及温州生态园管委会相关部门,在征得担保方及温州生态园管委会相关部门书面同意且办理政府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得按审定后的图纸施工。改造、装修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的装修应采取文明施工,并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四)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及温州生态园业态整体定位、规划和比例要求),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五)出租方的租赁房屋以建设完成后的实际现状交付给承租方使用,对出租方提供的租赁房产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充分了解和认可,并自行负责弥补和消除,保证不会以此向出租方提出主张,对可能潜在的问题与风险均由承租方承担,并放弃索赔。租赁期间租赁范围内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维护责任和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因承租方使用与管理不当引起的维修由承租方负责。 (六)承租方在承租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消防设施,不得改变房屋用途。如需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更新或新增附属设施,必须事先征得担保方书面同意,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获准后方可施工,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负。若承租方将标的物内 (略) 域私自改为商业、住宅等其他用途,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并且没收履约保证金。 (七)承租方入驻后,房屋租赁所须办理的一切审批许可登记领证手续如房屋装修、二装消防验收(通过消防验收所需消防设备、设施需承租方自行购置)等各项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排油、排烟、排水、 (略) 、空调等设备安装、店招店牌广告设置、邻里纠纷(包括但不限于邻里关系、 (略) 关系等)、有关规费等情况须自行负责申办解决并承担费用;出租方只在现有条件下提供有关资料及配合协助,承租方如遇有关问题解决不成,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与出租方、担保方无涉。 (八)承租方经营须服从出租方管理,保持经营场所及周边卫生整洁,同时做好消防、治安、防疫等安全防范措施,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九)承租方租赁的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十)本次公开招租项目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浙交汇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十一)承租方竞得后须在合同签订前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付清标的履约保证金。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转让结果通知书发出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的当日开始计算。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的当日开始计算。 (十二)其他有关租赁的未尽事宜在《综合评议文件》中明确。
租期 15年 有无免租期 有 免租期时间 3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是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承担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提供一名自然人作为担保人(该自然人必须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最大股东),该担保人以个人财产作为承租方履约担保,对承租方应负之一切义务、责任及风险承担连带责任。 3.承租方及担保人信用报告中须无不良负债余额记录,以及无两年内(两年内系指本项目参议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前两年内)逾期超过5次或单次逾期超过2个月的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其他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58.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6:3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参议保证金在项目转让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在项目转让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承租方的参议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履约保证金组成部分,受让方须在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前一次性前补足差额部分的履约保证金至温州联合 (略) 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综合评议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报名时间:2024年09月29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止(每天09时0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未报名的潜在参议人不得参加综合评议)。参议人凭有效报名资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在报名截止时间16:30分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2、综合评议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9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止(每天09时0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未获取的潜在参议人不得参加综合评议)。 3、报名地点: (略) (略) 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联系人:王女士(略)) 4、综合评议文件获取方式:潜在参议人在 (略) 自行下载所需的相关电子文件。 5、递交参议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09:30。 6、综合评议地点: (略) (略) (略) 17号金可达商务楼七楼721室。 7、综合评议时间:2024年10月24日09:30。 8、参议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下午16时30分整。未支付参议保证金的参议人将不具有参加本次参议的资格。 9、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10、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方,则按照综合评议方式进行转让。
项目附件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2.特别事项约定.docx 3.授权委托书(意向方).docx 4.房产租赁合同(样稿).doc 5.实地勘察确认函.docx 6.担保人承诺函.docx 7.【综合评议文件】温州生态园三垟湿地西入口婚宴中心十五年租赁权.doc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0577-(略) 传真 邮箱 *@*q.com 地址 (略) (略) (略) 17号七楼 网址 http://** 合作机构 名称 浙江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 联系人 王女士 固定电话 0577-(略) 手机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