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应用大数据加 (略) 场监测预警能力迭代升级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3〕161号)、《2024年上半年广东省内贸统计监测工作情况通报》(粤商务建函〔2024〕185号)等文件要求,为 (略) 场运行监测工作,完成节假日重点商贸企业商品储备、商品销售情况等统计分析,商务信息预报维护等工作任务。我局拟公开选聘 (略) 场监测和商贸流通统计技术支持服务项目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选聘单位(委托方): (略) (略)
(二)项目名称: (略) 场监测和商贸流通统计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三)服务期限:1年
(四)服务费用预算:总预算费用价格不高于#元(含税)。
二、主要服务内容
(一)(一)督促企业在商 (略) 中的生活必需品监测系统(每周五)、重要生产资料监测系统(每周四)以及商贸流通行业统计系统(月初报送月报、每月1、11、21日报送上旬旬报、1、4、7、10月的15日前催报购物中心样本企业季度报)及时报送相关数据,如在必要情况下,则启动日报。在催报数据的同时需要确保数据报送率和时效性。
(二)(二)负责系统填报的专业咨询和技术咨询,协助做好企业填报的支持工作。
(三)(三)对系统上报的数据进行稽核,通过同比等方式分析企业数据异常值情况、对企业填报的数据进行汇总评估,对比上年度各指标情况,对同比异常的指标进行核实。
(四)(四)每周提供反映周、 (略) 场动态变化分析报告;每月提供综合(专题)趋势分析报告;对特 (略) 场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并撰写专项分析报告;对全年度重点企业的商品销售情况、市场份额占比、 (略) 场监测情况等多项指标进行横纵向对比并进行深度分析。
(五)(五)开展有关商贸流通企业的报送培训工作。为新纳入监测范围的企业提供数据催报和业务咨询服务;协助做好相关的企业调研活动,收集和汇总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三、企业资格要求
(一)(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二)具有专业的技术力量和服务团队, (略) 场监测和商贸流通统计有关工作要求的供应商优先。
(三)(三)信用信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
四、报名材料要求
(一)封面及报名材料目录。
(二)企业简介。
(三)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服务方案(含报价)。
(五)同类项目服务案例。
(六)“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报告。
(七)其它(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以上报名提交材料须装订成册。
五、其他事项
(一)(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15日。
(二)报名方式:书面材料(一式二份) (略) (略) 场规划与秩序科(地址: (略) (略) (略) 10号302室;联系电话:0668-#)。
(略) (略)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