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 项目名称:森林公园·*号苑二期室外电气工程
(二) 工程概况:
本项目建筑面积为*.58平方米,占地约*,2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森林公园·*号苑二期项目8A#、8#-13#住宅楼,商铺。
(三) 招标范围:
森林公园·*号苑二期地下车库(21/9轴以西)
(四) 工程地点: (略) 城区北,北 (略) ,南临森林公园·*号苑一期工程和时代记忆馆,东临 (略) , (略) 。
(五)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 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60日历天
(七) 资质等级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略) 本地施工经验优先选用
(八)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可提供财务报表,但不作为资质审查条件。投标人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三) 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四) 省外企业参加投标必须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 [2020]296 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略) 场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建[2020]66 号)文件要求做好企业信息登记。(五)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农民工工资诚信实行承诺制,凡能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一律自动视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属于人社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范围的投标人无法进行投标。(七) 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需附在投标文件中。(八) 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应经招标人指定方式报送企业基本信息,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投标活动。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一) 获取时间: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均可免费获取。(二) 获取方法:工作日内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6:00,以线上形式发送或办公地现场领取。(三) 获取地点:森林公园·*号苑营销中心三楼综合办公室(一) 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8 日上午 9 时 (北京时间,24 小时制)。投标文件提交时间以开标日期为准,届时携带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三) 现场踏勘:2024年12月4日下午3时 (北京时间,24 小时制)(四)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8 日上午 9 时 (北京时间,24 小时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森林公园·*号苑公众号上发布。(一) 招标文件质疑期限: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二) 本次开标评标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自拟),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三)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中出现的“递交、提交、现场等相关文字”以公开开标方式要求表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