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陕煤集团 (略) 维修中心干式喷漆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陕煤集团 (略) 维修中心干式喷漆生产线
项目地点: (略) (略) 滨河 (略) 中段
建设单位:陕煤集团 (略)
公示内容:陕煤集团神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维修中心干式喷漆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5月2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燕倩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陕煤集团 (略) 维修中心干式喷漆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意见。
2021年4月22日,由陕西煤业 (略) 组织对陕煤集团 (略) 维修中心干式喷漆生产线项目进行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参加会议有 (略) 、 (略) 、 (略) (建设单位)、河北 (略) (环评单位)、陕西 (略) (环境监理单位)、江苏 (略) (施工单位)、陕西省现代建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相关单位的代表及三名特邀专家等共22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现场检查了项目实际建设和运行情况,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指南,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陕煤集团 (略) 维修中心干式喷漆生产线项目属技改项目,建设地 (略) 滨河新区陕煤集团 (略) 一期工程内,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57"17.59",东经110°27"25.40"。技改项目总投资*元,不新增劳动定员,年工作300天,每天8小时,其中喷漆生产线平均每天运行4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陕煤集团 (略) 维修中心干式喷漆生产线项目2020年3月 (略) 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进行备案(见附件1),2020年4月由河北 (略) 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2020年5月11日取得《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陕煤集团 (略) 维修中心干式喷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神环发[2020]167号)。目前,该项目各设施已全面建设完成。
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无其他环境投诉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投资:总投资*元,实际投资1143.*元(不含税),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6.96%。设计投资:63.*元(不含税)。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陕煤集团 (略) 维修中心干式喷漆生产线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的全部内容。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明确“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对照以上要素分析,本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与原环评保持一致。因此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工程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不新增生活污水,生活污水 (略) 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包括预热室废气、底漆喷漆室废气、底漆储存间废气、底漆流平室废气、底漆烘干室废气、面漆喷漆室废气、面漆储存间废气、面漆流平室废气、面漆烘干室废气。其中底漆喷漆室废气和面漆喷漆室废气含漆雾,首先穿过干式过滤装置(内置纸箱+纤维棉两级过滤),去除漆雾后与油漆储存间废气、流平室废气、烘干室废气一并进入活性炭吸附浓缩+蓄热式燃烧RTO系统处理,最终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预热室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直接通过管道引至喷漆烘干废气处理系统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较强的设备设隔音罩,振动设备设减振器或减振装置,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布局,防止噪声叠加和干扰。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漆雾废渣,依托现有工程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 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位于物资库北侧危险废物暂存间,库内地面进行防渗,并设有危险标识牌等信息,公司与合法处置单位签定危险废物处置协议,由该单位定期将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其他危险废物进行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主体工程运行稳定,环保设备运行正常,生产负荷为80%。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不新增生活污水,生活污水 (略) 污水处理厂。
2、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
(1)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喷漆废气治理设施非*烷总烃净化效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表1中表面涂装行业非*烷总烃去除效率不低于80%的要求。
(2)本项目喷漆废气排放的二*苯、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表1中表面涂装浓度限值;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染料尘标准要求,SO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二级标准。
(3)本项目颗粒物厂界贡献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染料尘要求,二*苯、非*烷总烃(VOCs)厂界贡献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表3中相关限值要求,厂区内监控点非*烷总烃(VOCs)最高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表2相关要求,SO2、NOx厂界贡献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昼、夜监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周围敏感点噪声昼夜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区,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危险废物依托现有的危废暂存间存放。本项目危险废物能够合理有效处置。
5、总量控制
本项目SO2、NOx的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批复及交易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6、其他环境保护设施调查
(1)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对阵可能存在的地下水污染风险,采取“分区防渗+跟踪监测井”,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要求,根据场区各生产功能单元可能产生的污染,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在厂内生产区域下游场地设置1口监控井,对厂区内重点风险污染源进行监控。监测层位为潜水,监测频次为1次/年,监测项目为二*苯、石油类。
(2)规范化排污口、监测设施装置
现场排气筒上设置有专门的监测采样孔,符合《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的规定。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不新增生活污水,生活污水 (略) 污水厂处理,对环境影响很小。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满足相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验收监测表明,本项目厂界噪声昼、夜监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很小。
六、验收结论
该项目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不得提出验收合格的意见”的情况,符合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通过陕煤集团 (略) 维修中心干式喷漆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管理,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见附表。
附件1:喷漆生产线验收专家签到表
附件2:喷漆生产线验收专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