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校园维修改造项目
(略) 补充公告
补充内容如下:
一、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承包意向人在 (略) 市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小额工程企业库中。
2、承包意向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房屋建筑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 穗建筑[ * 号文规定 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小型项目负责人专业以 (略) 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未明确专业的,以小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3、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5、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6、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 (略) 公 (略) 缴纳 / 万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略) 第十条单列的合格条件,不作为承包意向人不合格的依据。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承包意向有效期:
1、网上报名时间:从2015年 6 月 18 日至2015年 6 月 25 日23时59分
2、承包意向有效期: 28 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记起)
三、摇珠时间及摇珠地点
1. 摇珠时间: 2015年 6 月 26 日 14 时 30分。
2. 摇珠地点: (略) 公 (略) ( (略) 市 (略) 区天润路333号) 08开标室
3. 摇珠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澄清或修改中的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 (略)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