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 (略) 开展农用无人机植保作业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穗农[2018]24号)、《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农机化作业补贴相关政策的通知》(穗农〔2020〕44号)的要求,我区需要选取一家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或社会机构(简称“第三方”),对我区无人机植保作业进行现场核查、面积核实和安全监管。
花都区农业技术管理中心拟择优选取一家符合条件的单位(第三方),承担2023年花都区无人机植保作业核实工作,现向社会公开接受报名,有意报名的单位请将营业执照、资质、技术力量等相关资料发到邮箱:*@*63.com
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7日,共7天,逾期不候。
联系人:刘志斌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附件:1.(穗农[2018])24号) (略) 农业局 (略) 财政局关 (略) 开展农用无人机植保作业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pdf
2.穗农〔2020〕44号(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农机化作业补贴相关政策的通知(以此件为准).pdf
(略) 花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