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物流园货运配送中心换填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桓仁物流园货运配送中心换填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0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延长至2024年11月12日16点30分。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改为2024年11月20日9点30分。 3、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更改为(1)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在投标单位有效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合同履行期限更改为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21日 共计:3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6日08时5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略) 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供应商在开标现场可自行准备解密所需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人民政府
地 址:桓仁县桓仁镇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鑫艺建设 (略)
地 址:桓仁满族自治县金盛·荣华上苑2 (略)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房立伟
电 话: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