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上海青浦研发生产项目G区总承包工程
门窗及零星装饰装修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人: (略)
二〇二三年七月
公 告
为畅通问题反映渠道,方便快捷反映问题,如您发现我司职工存在违规违纪、腐败和作风问题,如要求分包分供安排吃饭娱乐旅游、买单报销,向分包分供索取礼品礼金、索要回扣,故意拖延刁难、暗箱操作招标等问题,可通过中建三局纪委、 (略) 纪委设立的多种监督投诉通道进行举报,公告如下:
一、中建三局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27—*
监督投诉举报邮箱:*@*scec.com
监督投诉举报手机:*
二、 (略) 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21—*(转588)
监督投诉举报邮箱:*@*scec.com
监督投诉举报手机:*
三、监督投诉举报二维码
中建三局纪委 (略) 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二维码“直通车” 监督投诉举报二维码“直通车”
华为上海青浦研发生产项目G区总承包工程
门窗及零星装饰装修工程
招 标 公 告
华为上海青浦研发生产项目G区总承包工程项目由招标单位施工总承包,为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本着诚实信用、合理低价的原则,招标人决定对门窗及零星装饰装修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专业施工分包单位。本招标文件是各投标人编制标书的依据,也是今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分包合同的依据。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华为上海青浦研发生产项目G区总承包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上海青浦区金泽镇,东至石塘港、西至规划一路、南至规划三路、北至岑卜路。
3.工程概况:
G组团 | |||||||
总建筑面积 | *.90㎡ | 建筑用地面积 | *.60㎡ | ||||
地上建筑面积 | *.90㎡ | 地下建筑面积 | *.00㎡ | ||||
地上单体主要功能为研发用房、实验室为主,配套员工服务设施。地下室主要功能为车库、设备用房、厨房等功能,地下二层为人防地下室。 | |||||||
部位 | 层数(地上/地下) | 建筑高度(m) | ±0.00=绝对标高 | 建筑性质 | |||
G01 | 2/1 | 20.5 | 11.65 | 餐厅 | |||
G02 | 5/1 | 28.5 | 11.65 | 研发用房 | |||
G03 | 5/1 | 27.4 | 11.65 | 研发用房 | |||
G04 | 4/1 | 21.5 | 12.65 | 餐厅 | |||
G05 | 4/1 | 22.7 | 12.65 | 餐厅、健身 | |||
G06 | 12/2 | 70 | 12.65 | 研发用房 | |||
G07 | 4/2 | 19.5 | 11.65 | 研发用房 | |||
G08 | 7/2 | 37.1 | 11.65 | 研发用房 | |||
G09 | 12/2 | 61.5 | 11.65 | 研发用房 | |||
G10 | 3/2 | 17.5 | 12.65 | 研发用房 | |||
G11 | 3/2 | 18.4 | 11.65 | 研发用房 | |||
G12 | 6/2 | 36.2 | 11.65 | 研发用房 | |||
G13 | 6/2 | 19 | 11.65 | 研发用房 | |||
G14 | 3/2 | 19.8 | 12.65 | 研发用房 | |||
G15 | 2/1 | 24.5 | 12.65 | 多功能厅 | |||
G16 | 2/1 | 23.3 | 12.65 | 研发用房 | |||
G17 | 3/1 | 19.8 | 12.65 | 实验室 | |||
G19 | 2/2 | 14.7 | 12.65 | 实验室 | |||
G20 | 3/1 | 20.5 | 12.65 | 研发用房 | |||
G21 | 3/2 | 17.5 | 12.65 | 研发用房+小火车站 | |||
G22 | 13/2 | 70.6 | 11.65 | 实验室 | |||
G23 | 4/2 | 25.2 | 11.65 | 实验室 | |||
G24 | 2/1 | 16.5 | 5.8 | 餐厅 | |||
G25 | 5/1 | 28 | 11.65 | 研发用房 | |||
地下一层 | 车库、设备机房、餐厅 | ||||||
地下二层 | 车库、设备机房、局部人防 |
4.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4.1.招标范围:门窗工程:本工程地上地下所有非精装修区域门窗、非精装区域门窗的卸货及安装,非精装区域百叶门窗供应及安装,非精装区域百叶门供应及安装,非精装修区域钢爬梯供应及安装以及本工程地下室后厨区域防火门、不锈钢双门(含双向双门及单向双门)、不锈钢单门(含双向单门及单向单门)的供应及安装。
零星装饰装修工程:本工程地下室后厨区域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天棚、钢结构转换层、不锈钢防撞条、不锈钢防撞杆、不锈钢排水沟盖板、不锈钢隔渣篮、不锈钢成品排水沟的供应安装。
具体以招标单位现场的施工图范围为准,中标单位必须全部完成上述工作内容,不得拒绝招标人的新增或减少的工作内容。
4.2.工作内容:固定综合单价包干,采用对本分包工程包人工、包小型机械设备、包材料、包辅材、包材料检验检测、包水电、包施工、包质量、包备案、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期、包竣工验收合格的全过程承包模式,投标人需承诺一旦中标,将积极同招标人一道参与施工图纸的深化、优化工作。
5.工程规模:工程量为暂定量,具体见投标报价清单。
6.工期要求: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时间进场施工,施工进度按照招标人的总进度计划进行,门窗及零星装饰装修工程计划进场时间 2023年 8月25日,完工时间 2023 年12月1日(实际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可自行申报工期,将作为评标的一个重要评价标准)。
7.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每月分包可申报一次进度款,在收到业主工程款的条件下,每次支付当期已完估值70%。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工程款。在分包工程竣工,分包人交齐合格资料一式 5 套,且承包人与开发商办理完竣工结算6个月,支付至竣工结算价款(含增值税)的95 %,剩余5%若无质量返修扣款事项则于保修期满(自实际竣工验收完成后24个月)后无息付清。
分包人施工及生活用水电费按最终结算价款(含税)的1.5%计取,从结算价中扣除。
投标人自供材料的材料检测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由招标方进行材料检测的,检测费用从结算金额中全额扣除。
在以上基础上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提出自己的更优惠的付款方式,作为评标的一个重要条件。
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
9.招标主体: (略) 上海分公司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其他:\
二、投标人要求
本次招标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方有投标资格: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的经济实体,生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需求,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具有法人资质、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承担本招标范围内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要求。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4.非中建三局《专业分包商名册》中不合格单位,与中建三局无不良合作记录;不在《中建三局涉诉分供商限用名录》和《信用中国》失信惩戒范围内。
5.失信人不能参与投标。
6.关联单位不可同时参与本次投标竞标,一经发现将做废标处理, (略) 规定予以进行相关违规失信登记。关于投标单位关联关系的认定如下:
(1)不同投标人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
(2)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及以上的;
(3)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 25%及以上的;
(4)相互间存在租赁关系(例如商混站的租赁)且租赁份 额已占其中一方总份额的25%及以上;
(5)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7)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8)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9)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 的其他联合行动;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1)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与我司有应结未结项目且无正当理由拖延结算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如有,将在资审阶段根据审查意见予以淘汰。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社保在缴职工,社保缴纳期限不得低于3个月(需提供社保缴纳记等证明材料 )。
9.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人招标工作组资格审查、(如有必要)实地考察合格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以云筑网发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上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
3.投标人报名时提供附件(云筑网附件已有且未过期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本项目工程委托书)。
1 | 有效的营业执照(盖单位公章) |
2 | 有效的资质证书(盖单位公章) |
3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盖单位公章) |
4 | 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
5 | 被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记录(不低于3 个月) |
四、招标文件的发放
1.发放时间:具体以云筑网发布时间为准。
2.发放形式:招标文件在云筑网上发布电子版。通过“云筑网”
(网址http://**)上进行发放,请投标人注意上线查收。
3.发放对象:云筑网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五、联系方式及地址
招标人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略) 上海分公司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金桥路1389号金桥大厦17楼供应链管理部
联系人1: 曹正昉*
项目部地址: (略) 青浦区金泽镇西岑镇,东、南至规划道路,西至石塘港,北至岑卜路。
联系人1: 匡伟科 项目经理 *
联系人2: 位蒋坤商务经理 *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方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系(投标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职务:电话: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方:(盖单位章)
年月 日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系公司(住址:)的法人代表,现授权委托我司的为代理人,参与贵司项目工程的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住址:
代理人电话:
委托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代理人声明: (略) 的代理人,对以上内容及所留印章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代理人(本人签字):
年月日
法人代表、代理人两位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被授权人社保证明资料
(投标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