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略) (略) 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综合业务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评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略) (略) (略) 环境监测站 | (略) (略) (略) 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 (略) (略) (略) 19号长兴坊 (略) 商业街西侧商业楼3至4层 | 陕西省现代建 (略) | 拟设 (略) 、 (略) ,不设置食堂、宿舍。其 (略) 按照实验室标准要求进行装修及布置,包含理化室、微生物室、原子吸收室等;主要配置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生化培养箱、水质采样器等相关检测仪器和设备,进行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土壤、微生物、油气回收等的相关检测。实验室建成后,满足 (略) 及省级三级站的建设标准要求。 | 废气:废气经通风橱及集气罩收集后,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箱吸附后经排气筒DA001排放;酸性废气经碱式喷淋 (略) 理后经排气筒DA002排放。处理后的有组织及厂界无组织实验废气VOCs、氯化氢、硫酸雾、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表2”二级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废水:实验后续清洗废水、润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废弃水样、实验室清洁废水、喷淋塔排水等经单独的实验室废水收集系统进入实验 (略) (略) 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A级标准,由市 (略) (略) 第 (略) 理厂 (略) 理。 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由楼顶风机和各类实验设备产生。经分析,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敏感点昼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要求,夜间不运行。 固废:未沾有危险品的废试剂包装盒(袋)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废弃过滤膜由纯水机厂家更换 (略) 置。实验废液、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材料及实验器材、废活性炭、实验 (略) 理机污泥、过期药品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 (略) 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 公众参与:本项目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无需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