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征地补偿机制,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开展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琼自然资管〔2021〕400 号),市政府批示由我局 (略) 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工作,相关成果已通过专家评审,形成了《 (略) 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草案)。 (略) 纪委《关于印发〈 (略) 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纪〔2022〕156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廉洁性评估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所提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馈,属单位意见建议的,请同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属个人意见建议的,请属个人真实姓名、个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一、意见征集时间
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20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信函: (略) 秀英区 (略) 政府第二办公区15栋北楼2019室。
(二)电子邮箱:*@*39.com。
附件:1.《 (略) 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草案)
2. (略) 制度廉洁性“1+3”评估标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11日
附件1.《 (略) 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草案).pdf
附件2: (略) 制度廉洁性“1+3”评估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