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17日(2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8-*
邮编:*
项目名称 | 浮梁县锦云竹制品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浮梁县兴田乡锦里村 |
建设单位 | 浮梁 (略) |
环评机构 | 南昌 (略) |
建设项目 概况 | 项目属新建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投产后建设一条废竹屑加工再利用产线,设计规模为年产1200t机制炭、2000吨生物质颗粒。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破碎、制粒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废气、成型废气、点火废气、炭化废气经“水喷淋+除雾器+干式高压静电除尘器”处理后由6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蒸汽冷凝水、喷淋用水、冷却用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 项目水蒸气进喷淋塔冷凝后作为喷淋补充水;喷淋用水和冷却水循环回用;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3.噪声防治措施 该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泵类、风机,噪声源强约70~80dB(A),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并经绿化吸收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A),通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 4.固体 (略) 置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工艺过程产生的布袋除尘灰、废包装袋、废布袋、炭化残渣、静电除尘灰、水喷淋沉淀炸、点火灰渣、水冷沉渣、不合格品、浮油、废机油和废机油桶。 。其中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依托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 (略) 理;布袋除尘灰、废包装袋、废布袋、炭化残渣、静电除尘灰、水喷淋沉淀炸、点火灰渣、水冷沉渣、不合格品、浮油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布袋除尘灰、炭化残渣、静电除尘灰、点火灰渣、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废布袋、水喷淋沉淀渣、水冷沉渣、浮油外售综合利用; (略) 政环卫部门统 (略) 理。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及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风险评价技术导则》(*)中要求,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综合潜势为I。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附录B,项目涉及的废机油属于危险物质。项目主要风险源为生产工艺装置、仓库及环保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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