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 (略) 行政审批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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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 主持人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000万米PE管材扩建项目 | 河北枣强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园 | 衡水 (略) | 王序军 |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总投资53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87%。项目在原厂址现有生产车间13365.31m2进行建设。新增设备吹塑机拉挤生产线、缠绕机、片材机、团料机、压力机、平板硫化机、模具、数控机床、摇臂钻、打孔机、电焊机及环保配套设备等 60 台(套)。扩建后新增玻璃钢管道30000米、玻璃钢型材50000米、玻璃钢支架10000米、管道配件塑料堵水气囊10000个、管道配件橡胶堵水气囊10000个及模具46套。 | 1、水环境:项目设备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枣强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环境空气:项目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新建)达标排放;硫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新建)达标排放;玻璃钢型材配料工序产生的加热固化、拉挤成型废气;玻璃钢支架产生熟化工序、模压工序废气及玻璃钢管道产生的配料工序、缠绕成型、外膜压光、固化成型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新建)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塑料下脚料、塑料不合格产品、橡胶不合格产品、废焊丝、下脚料、玻璃钢产品边角料、玻璃钢产品边角料、玻璃钢产品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玻璃钢制品原材料废包装桶、废过滤棉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要落实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临时储存场所的防雨、防日晒、防渗措施,并设置明显标志。 4、环境噪声: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玻璃钢缠绕机、数控机床、玻璃钢拉丝生产线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风机消声,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