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略) 2024年度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2024年度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2024年度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312,000
采购需求:
1.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十四五”实施方案》(辽民发〔2022〕19号)和《 (略) 2024年度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辽民发〔2023〕17号)有关要求,全面提升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提高居家养老质量。
2.主要实施步骤
入户设计:由适老化改造机构结合服务对象的身体状况、服务需求、居住环境等,“一户一案”设计适老化改造方案,填写《 (略)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方案表》(见附件3),由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审核通过后,经老年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同意后,存入改造档案。
改造施工:由适老化改造机构依据审核通过后的改造方案进行适老化改造,配置相关设施设备。改造机构要保留完整的改造信息,包括设计图、改造前后对比照片等资料,由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按要求进行技术指导和实施监督。改造结束后,适老化改造机构要对老年人及家庭成员进行适老化产品使用培训。
工作验收:改造完成后,由适老化改造机构向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申请验收,并提交《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单》(附件4)及有关档案资料。验收合格后,由老年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对改造结果进行签字确认,由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在验收表上盖章确认。县(市) (略) 和乡镇(街道)应对改造户进行全覆盖查验。 (略) 应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对改造户进行抽检。
3.改造内容
适老化改造改造数量156户,辅助器具适配及其它相关适老化改造(如需要)。
4.改造原则
(1)坚持尊重意愿。家庭适老化改造应尊重老年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原则。
(2)坚持需求导向。按照先特困后低保、先重度失能后轻度失能等原则,根据老年人家庭的困难和急需程度,合理确定改造顺序;根据老年人家庭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改造内容。
(3)坚持合理设计。结合老年人身体状况、其家庭成员情况及住宅的室内环境,对老年人进行改造需求评估,重点考虑助行、助力、助浴、防滑安全等方面的需求,做到“一户一案”。
(4)坚持严格规范。在家庭适老化改造资格评估、方案设计、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把质量关口,坚持公开透明,确保改造项目有序推进。
(5)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城乡、区域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改造需求, (略) 改造需要进行有序改造。
5、采购标准
采购单位每户最高不超过2000元。每个困难老年人家庭只能享受1次适老化改造待遇。
6、售后维护维修服务
1)采购方应向用户提供全方位的、有效的、及时的维护维修服务。
2)适配完成后,采购方应与老年人家庭签署设施维护维修和安全使用协议,明确权责利关系。
3)适配辅助器具服务需包含安装、售后服务、培训等项,达到老人正常使用的标准。
4)质保:保修期(1)年内上门免费服务,跟踪回访,终身维修,免费提供配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日历日)完成改造工作(具体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承接项目的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5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3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 (略) 运维服务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3、开标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 (略) 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逾期无效。
4、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 (略) 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6、本项目招标公告在“辽宁 (略) (http://www.ccgp-http://**/)”、“ (略) (略) 网(http://**)”发布。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5-9
联系方式: 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浦华 (略)
地 址: 辽 (略) (略) 龙湾大街121号
联系方式: 0429-*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上海浦东 (略) 葫芦岛分行
账户名称: (略) 浦华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先生
电 话: 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