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新城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新城镇凤凰村第十二、十三、十四村民小组留用地三通一平配套设施及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申请》(新城府〔2024〕2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落实民生实事,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广东 (略) 编制并经新兴县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核的新城镇凤凰村第十二、十三、十四村民小组留用地三通一平配套设施及道路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2-*-04-01-*)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兴县新城镇凤凰村第十二、十三、十四村民小组留用地。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回填土方4886.57立方米;铺筑水泥混凝土道路4501.99平方米、人行道58.24平方米;敷设HDPE双壁波纹管DN200~DN800雨水管814.41米、HDPE双壁波纹管DN300污水管597.2米、DN50~DN100镀锌给水钢管434.51米、DN25复合管150米、电缆保护管26.8米,砌筑雨水口59座、雨水检查井22座、污水检查井25座、沉泥井25座、三通井4座、水表井2座、溢水口1个;安装挡土板845平方米及闸阀、水表、阀门、室外消火栓等。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53.25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8个月。
六、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建设项目相关专业中介服务机构,有关中介服务费用参照相关文件 (略) 场价格确定。
七、请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好各项前期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生态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八、该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等五项投资未达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请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附件:新城镇凤凰村第十二、十三、十四村民小组留用地三通一平配套设施及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