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发布日期 | *** | |
公告编号 | 截止日期 | *** | |
招标代理 |
五、采用单一来源理由: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采用特殊采购,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 (略) 采购。
六、补充说明: 鉴于本项目涉及轨道交通公共安全,拟承揽的单位须熟悉操作流程,熟悉 (略) 地铁的规章制度,熟悉10号线的相关气体灭火系统,具有相应的经验能力及履约条件。 (略) (略) 是 (略) 唯一家取得国家认可的针对消防气瓶专 (略) , (略) 在 (略) 本地,也是泰科安全设备( (略) )有限公司安素产品(气体钢瓶)中国唯一授权钢瓶二次检验的合格供应商。是 (略) 质 (略) 核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单位”,历年来,已承担过 (略) 地铁多条线路的气瓶检测任务, (略) 情况熟悉、检测经验丰富,沟通高效,履约情况获得认可。七、拟定供应商: (略) (略) 八、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 (略) (略) 地点: (略) 市黄河路355号3号楼302室受理电话: *** * *** 九、质疑意见受理方式: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或七个自然日内,向上 (略) 有限公 (略) 或监察室提出意见,网上受理邮箱e-purchase@ *** 。 (略) 受理电话: *** * *** 监察室受理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