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1-14
项目名称:RLH可生物降解塑料项目
建设单位:贵州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项目租赁贵州省六枝特区 (略) 木岗产业园4号厂房的一、二层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建设单位承租时厂房已建设完成,区域给排水等设施已铺设完善。1. 水环境项目施工期仅进行设备安装及调试,无施工废水产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略) (略) ,进入木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2. 大气环境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少量粉尘。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 (略) 面的灰尘及时清除,加强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施工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3. 声环境施工期无基础开挖和结构施工,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人群噪声及设备安装工序时产生的噪声,均为瞬时性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禁止施工人员大声喧哗,文明作业。采取上述措施,施工期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标准要求。4. 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项目设备废弃包装材料多为废纸品,外售废品回收站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按《 (略)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17号)进行分类收集后放置园区指定位置,最终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二)营运期1. 水环境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生活污水及地面清洁废水,厂内不设食宿,职工生活污水及地面清洁废水经园区化粪池(已建,容积40m3)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 (略) (略) 排入木岗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2500t/d,目前平均每天处理量为800t/d,剩余量为1700t/d,采用生物接触氧化工艺法对废水进行处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一级标准的B标准,最终排入马寨河。2. 大气环境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吹膜和挤出造粒时产生的非*烷总烃及少量恶臭(以NH3、H2S及臭气浓度表征)、印刷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及进料时产生的少量粉尘。项目吹膜工序温度为150℃左右,此温度下会产生极少量恶臭、少量单体分子和低分子量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由于项目使用原料为环保型可生物降解塑料,恶臭产生量极少,产生的非*烷总烃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每个集气罩的风量为2000m3/h),吹膜工序共设置24台吹膜机+12个集气罩+1套UV光解+1个活性炭吸附箱,最终通过1根离地30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4排放限值。塑料袋生产期间产生的残次品及边角料通过挤出造粒及冷却后回用,挤出造粒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和吹膜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一起通过同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风量为2000m3/h),最终通过同一根离地30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印刷工序采用水性油墨,非*烷总烃含量较低,符合国家有关低非*烷总烃含量产品规定的油墨;进料过程采用人工倒入进料仓,投料粉尘经吹膜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散逸在空气中的粉尘量极少,营运期加强监督管理及厂内通风。确保厂内非*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相关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9排放限值,NH3和H2S达到《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中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3. 声环境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生产设施合理布置位置,加强环境管理,夜间不生产,运输车辆减速行驶,禁止鸣笛等措施,加强厂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限值。4. 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边角料及废包装材料,残次品及边角料经建设单位收集后通过挤出造粒加工处理后作为回收料回用,不外排;原料拆包及成品包装时将产生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废编织袋及废纸品,作为可回收废品,外售废品回收站处置;进料粉尘经吹膜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由于项目使用的原料表面洁净光滑,粉尘产生量较小,除尘灰经收集后混入原料中重新加工利用。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旧UV灯管、废机油及润滑油,其储存、运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有关要求进行,经建设单位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新建,建筑面积12m2),定期交由相关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设备检修保养过程沾染油污的废旧手套、棉纱与生活垃圾一起严格按照《 (略) 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进行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5. 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项目应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其中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吹膜生产区域及边角料处理间等为一般防渗区,除重点和一般污染防治区的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应严格按防渗分区落实防渗措施: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集中存放,禁止随意丢弃;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严禁跑、冒、滴、漏等污染土壤现象发生,降低对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有关规定,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于2022年11月14日将##项目名称##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1月17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8-* 传 真:0858-* 通讯地址:贵 (略) 钟山 (略) 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 (略)
项目名称:RLH可生物降解塑料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