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宛城区委政法委员会智安小区前端建设项目
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宛城政采公开-2022-47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宛城区委政法委员会智安小区前端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35个“智安小区”前端建设(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4、质量要求:合格。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1 | 35个“智安小区”前端建设 | (略) | (略) 宛城区高庙乡高庙村一组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四、评审专家名单:鲁庆宾(评委会主任)、杨耀富、蒋东龙、姚国胜、尚东挺(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员会发改计价*号文件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1413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宛城区)》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本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项目详情由采购代理机构以附件方式按财政部门要求同中标公告一并公开发布。
八、凡是对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宛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 址: (略) 宛城区建设中路 666 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2、监督部门
名 称:宛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 (略) 张衡路与仲景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
电 话:0377-*
邮 箱:*@*26.com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阳盛 (略)
地 址: (略) 人民北路淯龙苑1B号楼2008室
联系人:薛女士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