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地址: (略) 彬芳大道55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曾益峰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梅江区三角镇九口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略) 梅江区水务服务中心 | (略) 梅江区三角镇龙上村 | (略) (略) | 梅江区三角镇九口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 (略) 梅江区三角镇龙上村。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N24°14′34.905″,E116°07′18.398″),主要工程包括大坝加固工程、溢洪道加固工程、输水涵加固工程和其他加固工程。大坝加固工程:坝顶铺设砼路面,重建防浪墙;拆除重建上游坝坡砼护坡面板。清除下游坝坡坡面堆积的松土以及清杂清表后坡面铺贴草皮护坡,重建坡面排水沟、步级等,拆除现状排水棱体,往上游侧平移约4m重建棱体排水;坝体充填灌浆。溢洪道加固工程:对溢洪道全段挡墙重新挂网批荡、拆除重建溢洪道进口段及控制段校底板、保留泄槽段及消力池底板,采用C25钢筋砼衬砌、拆除重建原消力池右侧浆砌石侧墙、拆除重建溢洪道控制段交通桥、溢洪道全段清杂。输水涵加固工程:挖除输水涵前段原抢险时铺设的钢筋砼管,重新敷设钢管,输水涵后段拱涵内套钢管;拆除重建涵头和启闭机房,更换启闭机、拉杆及闸门。其他加固工程:修缮原管理房,增设的工程监测设施等。 项目总投资482.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万元。 | 1、废气 施工期间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尾气、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尾气进行无组织排放。施工扬尘通过对土方堆场采取洒水防尘措施,对进出场运输车辆采取冲洗措施,进出场运输车辆慢速行驶减少扬尘。排放标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施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及施工期初期雨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采用简易矩形沉淀池,每台班末的冲洗废水排入池内,静置沉淀到下一班末回用于混凝土搅拌机,经处理后执行《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循环利用于拌和系统,不外排。施工机械冲洗废水集中收集后进入隔油池和沉淀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场地降尘洒水、机械冲洗,不外排。施工期初期雨水通过在施工场地建设临时的雨水导排沟、导流沟末端设置沉淀池,施工期初期雨水经沉砂后引至附近雨水沟渠排放。 3、噪声 施工期间的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噪声。噪声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降噪处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油脂及施工工程弃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油脂约为0.02t,用专用容器收集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土方弃渣538.15m3,石方弃渣498.48m3,施工工程弃渣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规定。 5、 项目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要是解决水库目前存在的安全隐患,不改变水库现有的工程任务,项目施工不改变水库防洪等级,项目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后,水库的水位、防洪标准和泄洪流量、灌溉水量和河道内生态流量都不发生改变。因此本项目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后,对水库库区及坝下游水体的稀释扩散能力、水质均不会发生变化。 |
2 | 梅江区西阳镇白宫李子坑水库除险加固 工程 | (略) 梅江区水务服务中心 | (略) 梅江区西阳镇太平村 | (略) (略) | 梅江区西阳镇白宫李子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 (略) 梅江区西阳镇太平村。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N24°17′29.478″,E116°15′20.787″),主要工程包括大坝加固工程、溢洪道加固工程、输水涵加固工程和其他加固工程。大坝加固工程:坝顶铺设砼路面,重建防浪墙,下游侧设排水沟;重建上游坝坡砼护坡面板、齿墙;在下游坝坡培厚坝体,坡面铺草皮护坡,重建坡面排水沟、步级等;拆除现状反滤体,新建排水棱体;坝体充填灌浆。溢洪道加固工程:拆除重建进口段及控制段,改建泄槽段,拆除泄槽段右侧墙及底板,左侧墙凿除砂浆批荡,拆除部分左侧墙开挖山体调整泄槽末端走向,新建消力池及海漫。输水涵加固工程:重建输水涵,新建输水涵放水卧管,封堵现状输水涵。其他加固工程:对现有防汛道路进行局部路面加宽、重建破损路面,大坝坝顶等增加照明设施太阳能路灯8套,增设的工程监测设施等。 项目总投资362.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4万元。 | 1、废气 施工期间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尾气、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尾气进行无组织排放。施工扬尘通过对土方堆场采取洒水防尘措施,对进出场运输车辆采取冲洗措施,进出场运输车辆慢速行驶减少扬尘。排放标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施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及施工期初期雨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采用简易矩形沉淀池,每台班末的冲洗废水排入池内,静置沉淀到下一班末回用于混凝土搅拌机,经处理后执行《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循环利用于拌和系统,不外排。施工机械冲洗废水集中收集后进入隔油池和沉淀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场地降尘洒水、机械冲洗,不外排。施工期初期雨水通过在施工场地建设临时的雨水导排沟、导流沟末端设置沉淀池,施工期初期雨水经沉砂后引至附近雨水沟渠排放。 3、噪声 施工期间的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噪声。噪声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降噪处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油脂及施工工程弃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油脂约为0.02t,用专用容器收集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弃渣量为1739.45m3,施工工程弃渣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规定。 5、 项目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要是解决水库目前存在的安全隐患,不改变水库现有的工程任务,项目施工不改变水库防洪等级,项目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后,水库的水位、防洪标准和泄洪流量、灌溉水量和河道内生态流量都不发生改变。因此本项目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后,对水库库区及坝下游水体的稀释扩散能力、水质均不会发生变化。 |
3 | 梅江区西阳镇扬公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略) 梅江区水务服务中心 | (略) 梅江区西阳镇江子上村 | (略) (略) | 梅江区西阳镇扬公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 (略) 梅江区西阳镇江子上村。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N24°18′26.972″,E116°14′34.956″),主要工程包括大坝加固工程、溢洪道加固工程、输水涵加固工程和其他加固工程。大坝加固工程:坝顶铺设砼路面,重建防浪墙;重建上游坝坡砼护坡面板、齿墙;在下游坝坡培厚坝体,坡面铺草皮护坡,完善坡面排水沟、步级等;新建排水棱体;坝体充填灌浆。溢洪道加固工程:拆除重建溢洪道进口段、控制段、泄槽段钢筋砼底板以及交通桥;拆除重建溢洪道进口段两侧砼挡墙、控制段左侧墙及局部右侧墙,控制段靠山体侧墙、泄槽段两侧侧墙采用外包钢筋砼加固;拆除重建溢洪道消力池底板及侧墙,增设海漫段。输水涵加固工程:封堵现状输水涵管;重建输水涵以及拉杆墩、拉杆房、进水口、出水口和灌溉渠道,更换拉杆、闸门和启闭机。其他加固工程:扩宽进库防汛道路,增设水库太阳能照明设备,完善大坝安全监测设施等。 项目总投资512.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4万元。 | 1、废气 施工期间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尾气、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尾气进行无组织排放。施工扬尘通过对土方堆场采取洒水防尘措施,对进出场运输车辆采取冲洗措施,进出场运输车辆慢速行驶减少扬尘。排放标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施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及施工期初期雨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采用简易矩形沉淀池,每台班末的冲洗废水排入池内,静置沉淀到下一班末回用于混凝土搅拌机,经处理后执行《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循环利用于拌和系统,不外排。施工机械冲洗废水集中收集后进入隔油池和沉淀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场地降尘洒水、机械冲洗,不外排。施工期初期雨水通过在施工场地建设临时的雨水导排沟、导流沟末端设置沉淀池,施工期初期雨水经沉砂后引至附近雨水沟渠排放。 3、噪声 施工期间的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噪声。噪声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降噪处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油脂及施工工程弃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油脂约为0.02t,用专用容器收集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弃渣量为2010.28m3,施工工程弃渣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规定。 5、 项目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要是解决水库目前存在的安全隐患,不改变水库现有的工程任务,项目施工不改变水库防洪等级,项目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后,水库的水位、防洪标准和泄洪流量、灌溉水量和河道内生态流量都不发生改变。因此本项目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后,对水库库区及坝下游水体的稀释扩散能力、水质均不会发生变化。 |
4 | 梅江区长沙镇三渡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略) 梅江区水务服务中心 | (略) 梅江区长沙镇长沙村 | (略) (略) | 梅江区长沙镇三渡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 (略) 梅江区长沙镇长沙村。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N24°12′40.096″,E116°07′55.692″),主要工程包括大坝加固工程、溢洪道加固工程、输水涵加固工程和其他加固工程。大坝加固工程:现状坝顶砼凿毛后铺设砼面层,重建防浪墙,下游侧新建排水沟,设置防撞栏杆。重建上游坝坡砼护坡面板、齿墙;在下游坝坡培厚坝体,坡面铺草皮护坡,重建棱体排水、集渗沟;加高培厚排水棱体;坝体充填灌浆。溢洪道加固工程:拆除重建进口段、控制段左侧挡墙及底板,拆除重建溢洪道控制段交通桥下部挡墙,进口段、控制段右侧挡墙未拆除段采用C20砼加高80cm,植筋加固,并埋设仿木栏杆,拆除重建泄槽渐变段左侧挡墙,其余泄槽段挡墙采用C20砼加高40cm,拆除重建泄槽渐变段底板,其余泄槽段底板采用C25钢筋砼衬砌厚200mm,拆除重建溢洪道控制段顶部交通桥,现状消力池加铺C25钢筋砼底板厚300mm。输水涵加固工程:在原涵管的基础上内套钢管、拆除重建进、出口建筑物,拆除重建拉杆房、更换启闭设施。其他加固工程:加高上坝防汛道路,增设的工程监测设施等。 项目总投资292.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5万元。 | 1、废气 施工期间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尾气、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尾气进行无组织排放。施工扬尘通过对土方堆场采取洒水防尘措施,对进出场运输车辆采取冲洗措施,进出场运输车辆慢速行驶减少扬尘。排放标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施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及施工期初期雨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采用简易矩形沉淀池,每台班末的冲洗废水排入池内,静置沉淀到下一班末回用于混凝土搅拌机,经处理后执行《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循环利用于拌和系统,不外排。施工机械冲洗废水集中收集后进入隔油池和沉淀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场地降尘洒水、机械冲洗,不外排。施工期初期雨水通过在施工场地建设临时的雨水导排沟、导流沟末端设置沉淀池,施工期初期雨水经沉砂后引至附近雨水沟渠排放。 3、噪声 施工期间的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噪声。噪声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降噪处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油脂及施工工程弃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油脂约为0.02t,用专用容器收集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弃渣量为556.88m3,施工工程弃渣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规定。 5、 项目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要是解决水库目前存在的安全隐患,不改变水库现有的工程任务,项目施工不改变水库防洪等级,项目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后,水库的水位、防洪标准和泄洪流量、灌溉水量和河道内生态流量都不发生改变。因此本项目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后,对水库库区及坝下游水体的稀释扩散能力、水质均不会发生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