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我局在作出审批意见之前,对拟批准项目进行公示。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略)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8月5日
项目名称 | 年产*吨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项目 |
建设单位 | 合肥 (略) |
建设地点 |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 (略) 以南、德胜大道以西 |
环评机构 | 安徽水天 (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用地面积约*.35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建设年产*吨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水环境保护。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经收集后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略) 接管花山污水处理厂。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一级筛分粉尘经密闭房间+集尘罩收集后与风选粉尘进入一套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一级破碎粉尘、二级破碎粉尘、二级筛分粉尘经密闭房间+集尘罩收集,入库粉尘经密闭厂房+集尘罩收集,随后一起进入一套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车辆运输扬尘经车辆 (略) 洒水抑尘;堆场位于封闭式车间,装卸粉尘和堆场粉尘经顶部喷淋洒水抑尘。物料输送过程均采用全密闭传送带。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厂房内部生产设备,产噪设备设置噪声处理措施,优选低噪声设备,风机设置减振、消声措施等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时间以及利用、处置和贮存情况。项目危险废物收集后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持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处理。一般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定期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
联系电话 | 05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