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宁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 (略) 年产7000吨钢结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宁河区芦 (略)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年产7000吨钢结构项目 | (略) | (略) 宁河区经济开 (略) 23号 | 天津 (略) | 本项目拟投资*元, (略) 宁河区经济开 (略) 23号,租赁天津 (略) 闲置厂房,购置安装数控切割机、激光切割机、摇臂钻、埋弧焊、龙门焊、组立机、矫正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年产钢结构7000吨。 | 1、废气:切割工序、制孔工序埋弧焊、二氧化碳保护焊工序产生打废气,经收集共同通过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1根新建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抛丸工序产生废气,经收集分别经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1根新建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工序产生打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一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后,由1根新建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序及生产车间的环境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达标后,通过厂区污水 (略) (略) ,最终排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产生的废油漆桶、漆渣、含漆沾染废物、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置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废边角料、除尘灰、废钢砂、焊渣、废包装物等一般固废定期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 2022.10.19 — 2022.10.25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