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金城江区红 (略) 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4年扶持九圩镇、保平乡低收入组
脱贫户增收发展产业鸡苗询价采购公告
为提高金城江区低收入组脱贫户家庭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根据我区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实施短、平、快的肉鸡产业实现快速增收,经研究确定采购一批鸡苗,现将采购计划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2024年扶持九圩镇、保平乡低收入组脱贫户增收发展产业鸡苗采购
2.采购内容:横县土鸡*羽,规格1公斤以上。
二、采购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决定对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有资质的供货单位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填写报价单(附后),并加盖印章。
三、采购金额
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最高限价:*/羽(含运输到相关乡镇村委费用)。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执行标准
1.要求中标方供货到九圩镇、保平乡相关村委。
2.质量要求:每只鸡苗1公斤以上,品种优良、健康无疾病,发育良好,保证无疫情、病情,在运至村委分放到农户前出现病害或死亡情况的,无条件更换。中标方必须提供生产鸡苗养殖场的国家规定的免疫证明以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可以实现产品保障和追溯的相关材料。
五、报价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注册具有家禽合法销售或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专业合作社,报名时须提供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资料正本或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章;
2.投标人须承诺发放物资时,为农户发展产业做好现场养殖技术培训和提示注意事项。
3.中标人在评审结束后两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2日内交货。
六、投标保证金
在评审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万*仟元人民币,缴入账户户名: (略) 金城江区国库支付中心;账号:*383;开户行: (略) 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备注注明:鸡苗采购保证金。
未中标者在评审后立即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履约验收
1.供货方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相关乡镇村委)交货验收,由当地村委人员验收随机抽查率不得低于20%,合格率在98%及以上为合格,低于98%(不含98%)按抽查合格率计算。
2..中标人需提供鸡苗规范养殖技术现场培训和提示注意事项,确保鸡苗养殖成活率达90%以上(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除外)。
3.中标人完成鸡苗发放后,提供相关资料(动物检疫证、发票原件,鸡苗发放到户花名册原件),经采购人审查合格后,支付60%的合同金额。鸡苗发放5日后,按10%以上随机抽验,养殖成活率90%以上,抽验结束30日内结清合同余款,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
八、评标方法
金城江区红十字会、区农业农村局组成招标评审组,采用“最低报价评标法”进行评审,以符合资质条件、报价在最高限价范围内的有效投标实行最低价中标,由评审小组评定。如最低价有两家及以上的,由最低报价单位进行现场二次报价,现场报价单位之间不得相互交流,独立填写报价清单交主持人唱标,由评审小组评定。
九、其他事项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7月24日18:00止,报名时需将《报价单》报送至金城江区畜牧站(地址:广西壮族 (略) 金城江 (略) 189号),联系人:杨飞;联系电话:*。
附:报价单
(略) 金城江区红十字会 (略) 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0日
报 价 单
一、项目名称:2024年扶持九圩镇、保平乡低收入组脱贫户增收发展产业鸡苗采购。
二、投标人须知
1、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最低报价,不得二次修改,报价单须按各栏目认真填写,不准涂改。
2、投标人应在报价单上注明单位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
3、采购项目、参数规格详见如下供货一览表,最高限价:*/羽(含运输到相关乡镇村委费用)。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报价人须在2024年7月23日17:00前将报价单密封报至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逾期取消投标资格,确认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5、交易时间:签订合同后两天内;交货地点:九圩镇、保平乡相关村委。
6、需要提交的材料:报价单、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免疫证明以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
三、供货一览表
采购品种 | 规格 | 采购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 (元) | 生产厂家 |
横县土鸡 | 1公斤以上 | *羽 |
四、询价、报价单位
询价单位: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 | 报价单位(盖章): |
联系人:杨飞 | 联系人: |
电 话::* | 联系方式: |
单位地址: (略) 金城江 (略) 189号 | 身份证号码: |
单位地址: |
日期: 年 月 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