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依据:《关于印发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试行)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8号】。
购买项目:见附件。
购买内容:就业创业服务;根据购买服务内容进行评价。
购买主体: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
承接主体:有承办购买服务内容资质的企业。
购买方式:公开招标、邀标、议标等方式。
提交材料:双方签订委托合同。
购买流程:(略)方提供服务,(略)方根据服务内容支付金额。
受理结果告知方式:网站公示。
其他:根据就业创业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相关服务,具体情况,根据单个购买服务内容确定。
咨询电话:0558-(略)
附件
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试行)
服务项目 | 服务标准 | 补助金额 | |
1.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 1.1人力资源调查登记 | 及时 (略) 内人力资源信息,录入系统,信息内容完整、真实,更新及时 | 首次登记2元/人/次 更新完善1元/人/年 |
1.2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 | 及时、完整、真实登记劳动者就业失业信息及享受援助政策信息,并及时更新 | 2元/证 | |
2.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 | 2.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 | (略) 农村劳动力(含被征地农民)动态基础台账,通过推荐培训、组织招聘会、提供岗位信息等措施,促进农村劳动力(含被征地农民)在省内转移就业 | 就业1人补助100元 |
3.失业人员就业 服务 | 3.失业人员就业服务 | 及时 (略) 登记失业人员信息,提供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政策,通过多种措施促进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 就业1人补助100元 |
4.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 4.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 及时 (略)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提供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政策,通过多种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 就业1人补助300元 |
5.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 | 5.1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服务 | 及时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政策,开展跟踪援助,通过多种措施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 就业1人补助400元 |
5.2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服务 | 及时认定零就业家庭,提供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政策,开展跟踪援助,通过多种措施帮扶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 | 家庭成员就业1人补助1000元 | |
6.创业服务 | 6.创业服务 | 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小额贷款、创业项目等推荐服务,开展跟踪服务,帮助其成功创业 | 成功创业1人补助100元 |
7.促进充分就业 | 7.1创建充分 (略) | 达到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充分 (略) 标准,按程序予以认定 | 国家级补助(略)元/次 省级补助8000元/次 市级补助6000元/次 县级补助4000元/次 |
7.2创建转移就业示范村 | 达到省级、市级、县级充分转移就业行政村标准,按程序予以认定 | 省级补助6000元/次 市级补助4000元/次 县级补助2000元/次 | |
7.3创建充分就业街道、乡镇 | 达到省级、市级、县级充分就业街道(乡镇)标准,按程序予以认定 | 省级补助8000元/次 市级补助5000元/次 县级补助3000元/次 | |
8.市定项目 | 市级人社、财政部门确定购买的公共就业服务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