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评价开展情况
(一)评价组织情况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预算部门重点绩效评价计划的通知》(冀财监〔2024〕11号)要求,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重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确定了评价范围、评价对象、重点评价内容和评价指标体系。按照评价方案要求, (略) 2021-2023年智慧农业建设示范项目进行了现场绩效评价。
(二)评价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对象。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2021-2023年全省智慧农业建设示范项目,预算总资金#元,其中2021年预算资金#元,2022年预算资金#元,2023年预算资金#元。
2.绩效自评。省农业农 (略) 、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了所承担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项目县分年度填写“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和“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打分表”,撰写自评报告,报市项目主管科(处);市项目主管科(处) (略) 绩效自评情况进行汇总后上报省厅项 (略) ;省厅项 (略) 根据各地自评情况,汇总形成全省绩效目标表和绩效自评打分表,撰写了2021-2023年智慧农业建设示范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绩效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2021年-2023年度项目整体评价等级均为优秀。
3.现场评价。实地评价工作组采取了听取汇报、审核档案资料、现场踏勘等方式对抽取的昌黎县等1 (略) 的11个项目资金的决策投入、过程管理、绩效目标完成程度及实现效益等情况进行现场评价。
二、项目资金安排及绩效目标省级下达情况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2025年)》,利用科技创新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管理数字化发展,2021-2023年共安排省级智慧农业建设示范项目资金#元,用以支持省级智慧农业大数据中心,智慧农 (略) 、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县和农产品全产业链数字 (略) 等项目建设。
2021年安排省级资金#元,其中:#元用于省本级完善智慧农业省级管理体系,资金重点用于省级开发农业产业大数据系统;#元用于建设智慧农 (略) (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鹿泉、栾城等20个县(市、区)开展示范建设,每县(市、区)#元;#元用于建设“ (略) +”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县,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晋州、尚义等10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建设,每县(市、区)#元。
2022年安排省级资金#元,其中:#元用于省本级开发省级特色优势产 (略) ;#元用于建设智慧农 (略) (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正定、赵县等17个县(市、区)开展示范建设,每县(市、区)#元;#元用于建设“ (略) +”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县,资金重点用于支持藁城、滦平等10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建设,每县(市、区)#元。
2023年安排省级资金#元,其中:#元用于完善智慧农业省级管理体系,资金重点用于建设全产业 (略) ;#元用于建设智慧农 (略) ,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围场、沽源等20个县(市、区)开 (略) 建设,每县(市、区)支持#元;#元用于建设农产品全产业链数字 (略) ,资金重点用于支持石家庄、 (略) 开展试点建设,每市#元。
三、项目资金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及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2021-2023年,共到位省级智慧农业建设项目资金#元,其中:2021年到位项目资金#元,2022年到位项目资金#元,2023年到位项目资金#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1-2023年,实际下达省级智慧农业建设项目资金#元,截至评价日,累计支出#元,预算执行率88.23%。其中:2021年项目支付#元(包括整合资金),预算执行率100%;2022年项目支付#元,预算执行率97%;2023年项目支付#元,预算执行率67.7%。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省级部门统筹资金使用,项目资金安排合理,资金支持方向明确,各项目县严格按照项目资金制度进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资金支付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2021-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分析
2021-2023年共建设了57个智慧农业应用示范支撑点(其中2021年20个,2022年17个,2023年20个),用于加强智慧种植、智慧畜牧和智慧水产等应用集成;建设了20个“ (略) +”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县(其中2021年完成10个,2022年完成10个);2023年建设了2个农产品全产业链数字 (略) 。通过项目实施,基本实现了节水灌溉、精准施肥、饲料精准投放等精准化作业,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智慧农业应用模式;优化了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拓展应用,提升了农业生产智能化技术应用水平,促进了农产品的销售;形成政府引导、农户参与、企业带动、科技支撑、金融助力的良好产业生态。2021-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三)项目管理情况
省农业农村 (略) 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信息化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各市县 (略) 均 (略) 长任组长、 (略) 长任副组长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织项目申报,并择优选取实施主体,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统筹安排项目资金,广泛吸引社会、金融资金投入。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均开展了调度督导项目,及时解决问题,推动项目实施。
四、综合评价结论
(一)现场评价情况。依据评价方案,本次共对11个县(市、区)的11个智慧农业建设示范项目进行了现场评价,其中,2021年项目7个,2022年项目3个,2023年项目1个,涉及预算资金#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分别对以上11个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打分,评价等级为“优”的项目10个,评价等级为“中”的项目1个。
(二)综合评价得分
结合项目管理部门绩效自评和实地抽查评价,从资金决策投入、过程管理、产出和效益等角度出发,采取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2021-2023年智慧农业建设示范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结果。项目整体整体得分93.18分,评价等级为“优”。
(三)整体评价结论
从被评价项目整体得分情况及评价等级来看,各县(市、区)项目整体绩效较好,项目产出指标基本完成、项目实施效果及社会效益达到预期目标。
1.资金分配重点突出。省农业农村厅项目管理部门在充 (略) 优势资源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储备情况,对2021-2023年#元专项资金进行了分配。资金重点用于完善智慧农业省级管理体系、建设智慧农 (略) (点)和“ (略) +”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县、农产品全产业链数字 (略) 。各项目资金使用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保障了智慧农业绩效目标的实现。
2.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财政资金成效显著。2021-2023年全省共建成57个智慧农业应用示范点,通过项目实施,基本实现了节水灌溉、精准施肥、精准饲料投放等精准 (略) 格化管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智慧农业应用模式。2021-2022年建设了20个“ (略) +”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县,促进了农产品的产销衔接和物流体系的完善,进一步提升了当地主 (略) 络零售额,提 (略) 扩大农产品销售的能力。2023年构建了2个农产品全产业链数字 (略) ,推动了全产业链数字化、强化数字化拓展应用、促进了农产品销售。项目实施总体效果较好。
3.项目管理程序规范,保证了项目顺利建设和有效运行。省农业农村厅项目管理 (略) 县推荐及调研情况,提前做好实地考察、择优做好项目储备,提升选项质量。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主管部门定期开展调度项目,及时解决问题,推动项目实施,加强项目验收管理和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监管,完善项目各环节绩效管理工作。 (略) 县均能按照省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在项目审批、实施、验收、公示、档案管理等方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管理较为规范,保证了项目顺利建设和有效运行。
五、主要经验做法
(一)科学制定规划,严格贯彻落实。制定省级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年度智慧农业示范建设总目标、绩效指标、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任务。指导 (略) 合理编制具体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相应组织机构,定期对项目试点县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专题调度,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智慧农业示范建设先进典型经验进行总结,宣传推广符合各地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推进模式和标准规范。
(二)持续推进智慧农业示范引领。以高品质、高精度、高可靠、低功耗的农业生产环境和动植物生理体征专用传感器为应用重点, (略) 、人工智能和5G等技术,积极推进智慧农业示范工程引领。随着数据的积累和大数据分析应用,使农业生产更智慧、精准、可控,为下一步数据开发利用提供了有力数据支撑。
六、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目标指标设置的科学性有待提高。部分县绩效目标设置不明确,个别项目设置的绩效目标未对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进行充分、恰当的描述。部分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精准、不适当,如某项目涉及采购多套设备,但数量指标只设置了“1个”,某项目质量指标设置为“一体化水肥系统”。
(二)部分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及公示公开欠规范。个别项目申报材料及遴选结果公示资料欠完整, (略) 站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不够大,公示方式较单一,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欠充分。
(三)部分项目验收及时性和规范性有待改善。部分项目受疫情影响,项目完工后未能及时组织验收;个别项目委托第三方项目验收,县 (略) 未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未能充分承担起主管责任;部分项目验收报告内容不全面、不完整,如验收报告中未反映项目、指标、资金投入等内容,或仅对财政资金支持的部分进行验收,没有对项目承建主体投资部分进行验收。
(四)项目资金效益发挥欠充分。一是项目资金拨付不够及时。截至目前,2023年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仅达到67.7%,部分项目已完工验收,但资金不能及时支付,影响了财政资金效益和实施主体的积极性。二是个别项目开工时间较晚,导致不能按时完工,项目产出不及时。三是个别项目采购的设备利用欠充分,影响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发挥。
七、项目管理及预算安排建议
(一)加强项目预算管理,提高决策管理水平。一是项目主管部门应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定期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同时加强对已设定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审核,进一步增强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充分发挥绩效指标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二是规范遴选程序流程、申报资料及公示要求,省市两级加强对县级申报主体的复核把关,使遴选程序及公示更加规范化。
(二)强化过程管理,保障项目规范高效实施。一是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制,用制度规范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动态掌握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督导,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二是规范验收程序,提高项目验收的及时性和规范性。三是做好设备的后续管理和维护,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益。
(三)做好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各级项目主管部门可根据此次绩效评价结果,查找自身不足,建立项目后期追踪和反馈机制,保障项目效益实现和持续发展。二是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实现项目的优胜劣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