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蒙国土拍告字[ * ]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 (略) 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 (略) 县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 (略) (出让人)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如下:
* 、此次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如下:
序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 证 金 (万元) |
备 注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
*** |
梦蝶 (略) 、代元 (略) 、庄子大道东 |
* 7. * (折合 * . * 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其他商服用地 |
1.0-1.6 |
≤ * |
≥ * |
住宅用地 * 、商服用地 * |
* 0 |
* |
建筑限高≤ * 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MCGH *** ) |
*** |
* 阳 (略) 、文体路东、鲲鹏 (略) 、经十 * 路西 |
* 0. * (折合 * . * 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其他商服用地 |
1.0-2.0 |
≤ * |
≥ * |
住宅用地 * 、商服用地 * |
* 0 |
* 0 |
建筑限高≤ * 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MCGH *** ) |
*** |
许疃镇,许张 (略) |
* . * (折合3. * 亩) |
零售商业用地( (略) 项目) |
≤0.4 |
≤ * |
≥ * |
* |
* |
* |
建筑限高≤ * 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MCGH *** ) |
*** |
* 义镇徐圩村,义河 (略) |
* . * (折合4. * 亩) |
零售商业用地( (略) 项目) |
≤0.4 |
≤ * |
≥ * |
* |
* |
* |
建筑限高≤ * 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MCGH *** ) |
[特别提示]
1. *** 、 * 、 * 号 * 宗地块中华人 (略)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 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公司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竞买人若为自然人、 (略) 和其他组织,竞得该地 (略) (略) ,并以该公司的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办理项目相关手续。
2. *** 、 * 号地块建设 (略) ,竞买人须取得有批 (略) 门核准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预核准手续,方可参加竞买。
3.本次拍卖出让的其他规定和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日至 * 日,到 (略) 自然 (略) * (略) 获取出让文件。
4.申请人可于 * 9年 * 月 * 日 * 时 * 分前,向 (略) 自然 (略) *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 9年 * 月 * 日17时。
5. (略) 县公 (略) 门将在 * 日 * 时前确定其竞买资格。
6.拍卖开始时间为 * 9年 * 月 * 日 * 时,拍卖地点设在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楼会议室。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不低于出让底价。
* 、其他事项:
( * )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出让人安排专人陪同意 (略) 现场踏勘,意向竞 (略) 踏勘。
( * ) * - * 号地块可沿庄子大道、代元路、梦蝶路设置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建筑面积占本地块计容总建筑面积的 * %- * %。
*** 号地块只允许沿鲲鹏西路、 * 阳路设置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本地块计容建筑面积的5%。
( * ) * - * 、 * 号地块建设项目连接公路的通道,由竞得人按 (略) 铺设,通道使用的土地征收工作,由所在地镇(乡)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 * )竞得人在竞买 (略) 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 * 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 * )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定金从竞买保证金中结转(定金原则上不高于成交价款的 * %),余下竞买保证金优先转为该地块项目开竣工履约保证金,项目开竣工履约 (略) 分,由竞得人补交。若竞买保证金仍有剩余, (略) 分转为土地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
( * ) * - * 号地块,竞得人应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 * (略) 土地价款的 * %(含定金),6个月内 (略) 土地出让金(不计息)。
* - * 号地块,竞得人应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 * (略) 土地价款的 * %(含定金),4个月内 (略) 土地出让金(不计息)。
* - * 、 * 号地块,竞得人应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 * (略) 土地价款的 * %(含定金),2个月内 (略) 土地出让金(不计息)。
竞得人逾期付款,每延迟 * 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 * 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 * )各地块建设项目工期等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逾期开、竣工的,每延迟 * 日,按约定收取违约金。
联 (略) 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 (略) 省 (略) 自然 (略)
邮 编: ***
联系电话: * - ***
联 系 人: * 军 崔晓东
开户单位: (略) 非税收入管理 (略)
开 户 行: (略) (略)
账 号: ***
开 户 行: (略) (略)
账 号: ***
开 户 行: (略) 药都 (略) (略)
账 号: ***
(略) 自然 (略)
(略) 公 (略)
* 年 * 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