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旅游集散中心(玉龙雪山新游客服务中心)配套商业资源公开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CQ2024-01
处置方: (略) 玉龙雪山 (略)
地址: (略)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白沙镇木都村委会东文一组玉甘路1号
集中代理机构: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 (略) 古城区玉雪大道262号( (略) 行政中心)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略) 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 32 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2023 版)的通知》《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产权电子交易规则》(云发改平台建管〔2021〕480 号)、《 (略) 国资委关于印发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指引的通知》(丽国资通〔2023〕1号)等有关规定, (略) 玉龙雪山 (略) 的委托,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 (略) 旅游集散中心(玉龙雪山新游客服务中心)配套商业资源进行网络竞价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所在位置 | 标的名称及房号 | 使用面积(㎡) | 出租底价(万元/年) | 备注 |
(略) 旅游集散中心(玉龙雪山新游客服务中心) | 1号楼商业街区,包括:位于一号楼商业区1层店铺编号1-S-101至1-S-120共20间商铺和一号楼商业区2层店铺编号1-S-201至1-S-218共18间商铺。 | 7971.63㎡ | 1,262.73 | |
1号楼商业街区观景平台,位于一号楼商业区2层北侧。 | 1215.90㎡ | |||
1号楼玉龙文创大厅,位于1号楼商业区2层雪山观光火车下客区,店铺编号1-S-219。 | 1208.43㎡ | |||
1号楼公共设施用房。 | 480.88㎡ | |||
2号楼多功能展示中心,共两层。 | 4561.93㎡ | |||
金辉广场,位于1号楼北侧。 | 1713.96㎡ | |||
月耀广场,位于1号楼南侧。 | 663.92㎡ |
上述房屋资产归属清晰。
二、出租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公开招租方式出租,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三、出租底价、竞价增价幅度及竞租保证金
所在位置 | 标的名称及房号 | 使用面积(㎡) | 出租底价(万元/年) | 竞价增价幅度(万元/年) | 竞租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略) 旅游集散中心(玉龙雪山新游客服务中心) | 1号楼商业街区,包括:位于一号楼商业区1层店铺编号1-S-101至1-S-120共20间商铺和一号楼商业区2层店铺编号1-S-201至1-S-218共18间商铺。 | 7971.63㎡ | 1,262.73 | 30 | 190 | |
1号楼商业街区观景平台,位于一号楼商业区2层北侧。 | 1215.90㎡ | |||||
1号楼玉龙文创大厅,位于1号楼商业区2层雪山观光火车下客区,店铺编号1-S-219。 | 1208.43㎡ | |||||
1号楼公共设施用房。 | 480.88㎡ | |||||
2号楼多功能展示中心,共两层。 | 4561.93㎡ | |||||
金辉广场,位于1号楼北侧。 | 1713.96㎡ | |||||
月耀广场,位于1号楼南侧。 | 663.92㎡ |
四、招租要求
本项目招租商业资源证件齐全,无产权纠纷,配置的原有资产归招租人所有,装修和添置设施设备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商铺经营中,出现房屋破损和设施设备故障等问题,由承租人自行负责维修。
(一)招租期限
1. (略) 旅游集散中心(玉龙雪山新游客服务中心)配套商业资源的租赁期限为5年+N年(N≤5)。
即:第一个5年为项目经营期,经营期前3年的租金按照公开招租中租结果收取,经营期第4和第5年的租金在前一年基础上逐年递增2%。在经营期第4个租赁年度的上半年,由招租人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承租人经营期的经营收益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论证,承租人应当全面配合,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性。根据评估结果,为保障国有收益,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第二个N年(N≤5)合作期的租金金额、租金增长率和租赁时限(双方洽谈的续租时限,即N一般应等于5年)。若双方未能就第二个N年合作期的租金金额、租金增长率和租赁时限达成一致,则双方终止本协议,招租人将按照公开程序重新开展商业资源招租工作。
2.非因招租人原因,承租人如在第一个5年的项目经营期内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应当按照第一年租金标准向招租人支付装修期和招商期租金。
3.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人没有参加新一轮公开招租或在新一轮公开招租中未能中租,承租人应在租赁合同终止后30日内无条件搬离,承租人除投入设备及耗材以外的所有改造、装修、装饰等无偿归招租人所有,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离和损毁。
4.承租人不得向招租人及后续承租人索要转让费、补偿费及折旧费等任何费用。
(二)商业业态
1.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应根据玉龙雪山新游客服务中心配套商业资源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新游客服务中心商业业态规划方案》《经营管理方案》《财务管理方案》《环境卫生管理方案》《人员管理方案》《质量管理方案》《服务管理方案》《食品卫生管理方案》《安全生产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社区帮扶和党建引领方案》《旅游高峰期管理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以上文本须经主管单位、招租人及业内专家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经营。承租人未按约定期限提交以上文本或审查未通过的,招租人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并按违约责任处理。
2.承租人在经营活动中,应积极落实跨境购和丽江名特产品、文创产品等商业业态在新游客中心合理布局。
3.条件成熟后,所 (略) 旅游集散中心(玉龙雪山新游客服务中心)配套商业资源开展的经营项目均纳入玉龙雪山景区智慧运营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预约预定、商品管理、商铺管理、出入库管理、支付管理、结算清分和信用管理等。承租人保证遵守玉龙雪山景区智慧运营管理系统所有管理规定。承租人进入景区智慧运营管理系统的资金将按相关规定完成清分,玉龙雪山景区智慧运营管理系统原则上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因支付、清分导致的第三方划扣平台、银行收取的其他费用等手续费由承租人按相关标准和规定自行承担。
(三)经营活动
1.承租人严格按照国家5A级景区和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的相关规定以及玉龙雪山管委会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开展经营管理,在经营过程中要加强环境保护,提高服务质量,加强食品卫生和安全管理等工作。
2.承租人不得在承租范围内从事存在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任何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承租人严格遵守国家、旅游行业和景区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开展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或变相收取景点门票、不得强买强卖、不得销售 (略) 场监管禁止的商品;不得从事有损景区形象的行为。
3.承租人应严格按照《新游客服务中心商业业态规划方案》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同时具体经营项目应根据《 (略) 玉龙雪山旅游集散中心(玉龙雪山新游客服务中心)经营项目目录清单(2022年试行稿)》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如承租人确需开展目录清单以外的经营活动时,承租人应向招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租人评估后,方可在审批同意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4.承租人应保证新游客服务中心商业资源运营管理高效、有序,有效处理投诉和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承担并处理在商业资源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舆情舆论等不良事件及影响。
5.承租人应积极参与主管单位及招租人组织的玉龙雪 (略) 场营销活动,并承担相应的宣传营销费用。
6.承租人应积极配合招租人在户外广场开展的旅游宣传、节假日氛围营造等特殊活动,活动期间无偿交由招租人使用。
7.招租人有权对承租人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如承租人未完成限期整改的,招租人有权进行违约处理,直至解除租赁合同。
8.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因素外,承租人不得擅自停业、歇业,如承租人因经营原因需停业或重新装修的,须向招租人提书面申请,且停业及装修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否则招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9.因招租人自用或开展公共服务需要,招租人确需收回部分租赁物用于游客中心公共服务的,招租人将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自通知送达满6个月后招租人、承租人双方关于收回部分场地的租赁关系解除。承租人已经预缴收回部分场地租金的,招租人按照以下标准退还承租人未使用租期部分租金:
退还总额=招租底价(元/平方米/天)*收回部分面积(平方米)*未使用租期(天)
未使用租期指的是租赁关系解除日起至已经预缴租金所能覆盖租期最后一日止的期间
招租人承诺收回部分的租赁物不另租他人用于经营活动,承租人应积极配合招租人的收回工作。
(四)租金交纳和减免
1.租金实行预付制,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应预付一个租赁年度的租金。后续每个租赁年度租金,应于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前支付下一租赁年度的租金。实际租赁时间不足整年的,按照实际租赁月数计算,月租金=年租金/12;不足整月,按照实际租赁天数计算,日租金=年租金/365。发生税费由招租人、承租人双方按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应承担部分。
2.承租人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的,应当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支付以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利息直至付清之日;逾期超过60日的,招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支付200万元的违约金。
3.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有明确的租金减免规定和政策依据的,经招租人同意租金可按规定和政策执行减免政策;因市场或承租人等因素或未有明确规定和政策依据的,不予减免任何租金。
4.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因素或政府行 (略) 旅游集散中心(玉龙雪山新游客服务中心)停止公共服务的,任何一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如双方均未提出解除租赁合同,且承租人继续实际使用的或者没有搬离的:双方约定自游客中心停止公共服务起6个月以内的,停止公共服务期间租金减半收取;如停止公共服务期间超过6个月的,**双方可协商处理,原则上租金不得低于中标价格。
(五)履约保证金及用途
1.承租人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前招租人发出通知后3日内一次性向招租人交纳履约保证金500万元。
2.在承租人经营活动过程中或承租场地内发生安全事故、重大舆情、服务投诉、产品质量或招租人认定的其它违约事项,无论对外处理结果如何,承租人确认该等责任承担的最终主体为承租人,招租人有权用履约保证金进行支付相关处罚、赔偿或补偿。履约保证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由招租人另行制定。
3.承租人应当向招租人支付但未按时足额支付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违约金、赔偿款等),招租人有权用履约保证金先行冲抵。
4.履约保证金不足时,承租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5.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的,在承租人无违约情况或争议、纠纷已经妥善解决,且完成租赁物的腾还移交手续的情况下,招租人将在30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方式全额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六)安全管理
1.承租人在经营活动中是经营区域和门前三包区域的实际管理人。承租人应负责经营区域和门前三包区域范围内的治安、消防、环卫等工作,并有责任对其它公共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因承租人原因导致责任区域内发生管理、消防、第三人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等方面问题时,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损失和责任,由此给招租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有权就所有损失向承租人追偿。
2.根据玉龙雪山新游客服务中心配套商业资源实际经营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略) 安全生产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责任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承租人安排专人负责责任区域内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安全防护、防汛、防震减灾、防恐防暴、消防、食品安全等工作责任落实。
3.承租人应每年对责任区域购买相关保险,如公众责任险、财产保险等。公众责任险和意外伤害险赔付金额不能低于120万元/人/次,全年累计赔付金额不少于1000万,公共财产损失险按有关规定购买。
(七)装修改造和物业管理
1.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承租人有为期6个月的装修期和招商期,承租人应在装修期和招商期内根据《新游客服务中心商业业态规划方案》,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主体完成经营活动区域的装修改造。承租人的装修活动应当按照 (略) 的管理规定要求执行并签订相关协议。
2.商铺、广场等商业资源因不符合承租人经营需求需重新改造(包括添加设施设备)或修缮的,承租人应提出书面合理的改造(修缮)方案,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承租人不得对租赁区域进行违规改造,如擅自变动建筑主体结构,观景台、广场等,严禁擅自搭建各类附属设施,否则招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限期整改,直至达到招租人要求,整改恢复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如不能完成限期整改的,招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4.承租人承租区域因工程本身质量原因发生损坏的,招租人将予以整固或维修,致使承租人不能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招租人将据实减收或退还该期间承租人缴纳的租金。承租区域内因正常的使用产生的损耗、损坏,由承租人进行维修维护并承担费用。
5.承租人接受统一的物业管理、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并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和计算标准等内容由承租人与 (略) 另行签订合同协商确定,物业管理费不在租金范围内。
6.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须按时向相关主体缴纳水、电、网络、物业管理等费用,如未能在招租人规定时限内缴纳相关费用给招租人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需要支付赔偿金,需要代付等情况)的,则承租人按招租人已支出金额的千分之一每日向招租人支付滞纳金,并作为招租人是否与承租人继续进入第二个经营期的重要考量因素。
(八)人员保障
1.承租人经营和服务等从业人员的用应工符合国家劳动法和人社管理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购买职工社保。
2.承租人经营和服务等从业人员的管理应符合5A级景区相关规定、制度和要求, 从业人员应持有按国家和行业规定颁发的证照(执业资格证、健康证等)。承租人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对不符合管理要求的从业人员,承租人应按招租人要求进行整改。
3.为了带动社区发展,解决社区就业安置问题,承租人自愿承诺一线服务员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不在此范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社区群众。
4.承租人负责所有经营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意外伤害事件、突发疾病的处理和赔偿,招租人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及赔偿。
(九)违约责任
1.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承租人不完全履行或未履行租赁合同义务的,均视为承租人违约,承租人违约的应当向招租人支付300万元的违约金,此外招租人还有权选择解除租赁合同。
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承租人违约:
(1)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存在擅自拆改租赁物结构、设施或损坏房屋,擅自改造消防系统等行为,经招租人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或合理修复的;
(2)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租赁物使用用途、变更经营业态或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
(3)承租人从事经营活动发生重大舆情、投诉、安全事故的;
(4)承租人的管理服务质量达不到招租人规定的标准,由此产生重大投诉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经招租人提出整改意见仍未通过招租人验收和考核的;
(5)承租人未按时支付租金、水、电、网络、物业管理等费用且逾期超过60日的;
(6)承租人违反保密义务的;
(7)其他承租人违反相关约定或法律规定,经招租人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的;
(8)经招租人提出整改要求,承租人未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
(9)其他招租人行为致使招租人目的不能实现或者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对招租人产生不良影响的。
2.承租人违约的应承担招租人为实现权利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十)考核办法
根据《 (略) 旅游集散中心(玉龙雪山新游客服务中心)配套商业资源考核办法》执行。
(十一)其它
1.因承租人自身原因需要解除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应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招租人,并向招租人支付按照解除时租金标准计算6个月租金的违约金,自招租人收到承租人通知之日起满6个月后双方解除租赁合同。
2.因招租人自身原因需要解除租赁合同的,招租人将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支付按照解除时租金标准计算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自招租人收到承租人通知之日起满6个月后双方解除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解除的,承租人不得要求招租人另行承担承租人其他损失。
3.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政策因素等)导致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各自承担损失,承租人应当在30日内腾退搬离租赁场地。
五、报名参加竞租的资格条件
1.竞租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可报名参加竞租。
2.竞租人在进场经营前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承租人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在租赁资产所在 (略) 开展经营管理活动。承租人作为经营活动的全权代表和执行者,当承租人存在转租、分租或以其他合作、合营、联营等转供他人使用等行为,承租人应向招租人备案,同时承租人应全权负责处理因此带来的纠纷、安全、管理等问题。
4.所有经营项目和从业人员应持有按国家和行业规定颁发的证照和执业资格,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等,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竞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租。
7.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报名资料审核通过且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竞租人取得《资格确认通知书》。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流程、所需资料
(一)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4日23:59时。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三)报名流程::
1.竞租人须注册取得数字认证证书方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国有产权交易系统申请并参与竞租。数字证书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home-web/#/homePage)办事指南“数字证书办理”。
2.竞租人请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home-web/#/homePage),凭CA数字证书登录报名。
(四)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时需上传如下报名资料:
1.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法人委托他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4.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件;
5.竞租承诺书(法人签字、单位盖章)扫描件。竞租人应承诺自愿申请参加该项目的网上竞价公开招租,了解公告项目情况,自愿遵守该项目公告中的要求和规定,并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七、竞租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190万元;
(二)保证金交纳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2月4日23:59时。
(三)保证金交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保证金交纳到账截止时间前竞租人保证金未足额转入保证金账户的,不能参与本次竞价。参与的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前,按要求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并保证到账方可成功取得竞租资格,参与网上竞租。
(四)保证金交纳须从竞租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交。未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的,不具备竞租资格,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五)竞价结束后,竞得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对交易各方具有合同效力,竞得人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人放弃竞得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出租合同,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要求预付一个租赁年度的租金。出租合同上传到交易平台进行归档备案后,方可退还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 (略) 公共资源交易诚信黑名单,不能参与今后的竞租活动。
(七)其他竞租人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竞价结束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八)保证金交纳账户:
账 户: (略) 玉龙雪山 (略)
账 号:*8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丽江福慧支行
七、竞租人资格审查确定
(一)报名时间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对各竞租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未按公告要求上传报名资料或竞租保证金未到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取消其竞租人资格。审查合格的通过网络发送资格确认通知书,请竞租人注意使用CA登录网站查收。合格竞租人可参加下一步网络竞价。
(二)报名时间截止时,无意向竞租人报名或没有具备竞租资格条件的竞租人的,本次招租失败。
八、竞价须知
(一)各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前,办理CA认证,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并成功取得竞租资格,方可参加网上竞价。
(二)网上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2月6日9:00分,采用限时竞价方式竞价。
(三)竞价程序
1.本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产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竞租申请人需在网站上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与竞租。请竞租申请人访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选择“ (略) ”,进入“办事指南”资料下载区查看《 (略) 国有产权系统操作手册》,按手册说明进行用户注册和竞租操作。
2.合格竞租人于竞价时间开始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home-web/#/homePage)做好报价准备,于竞价时间开始时即可进行报价。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重新计时,直到报价的5分钟倒计时结束,没有人提交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以当前报价为最高报价,系统自动判断是否成交,并根据报价最高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网络竞价流程如下:用户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项目报名→交纳保证金→提交(查验)报名资料→资格审核确认→竞价(限时竞价)→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合同》→上传合同备案→结果公示。
(四)竞价规则
1.本次网络竞价采用阶梯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竞租人的首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始价,以增价方式报价,每次报价不得小于网上公布的最新报价,且报价加价幅度只能按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倍数递增。本次招租的增价幅度为30万元/年/次。
3.报价自由。竞租人在报价期内可不报价,也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有效报价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报价应当谨慎,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4.竞价阶段以每5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的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电子交易平台即从此时间点起开始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进行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循环进行,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网络竞价结束,出价最高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竞租人为竞得人。
5.竞价期限内无人报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竞价期限内只有一个竞租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成交;竞价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租人报价的,按价高者得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6.竞租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竞价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竞租人网络故障未在竞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低于起始价的;
(6)报价不符合招租公告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确定成交
1.竞得人应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略) 玉龙雪山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为法人及其他合法组织的,请携带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 (略) 玉龙雪山 (略) 签订成交合同。如不签订,视为自动放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3.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上传成交合同并进行公示。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参与该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可以在网上竞价活动开始 (略) 玉龙雪山 (略)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咨询。竞价一经开始,即视为竞租人对本公告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为避免网络延迟问题,竞价人尽量避免限时结束最后几秒钟才出价,以防止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3.本公告涉及的时间期限, (略) 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价活动:
(1)网上交易系统受到网络恶意入侵的;
(2)因网上交易系统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招租人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价活动的;
(4)司法机关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价活动的。
5.中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中租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2)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逾期或拒签成交合同的;
(4)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5)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6.竞得人与招租人签订成交合同后,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到招租人账户,最终合作事项以合同约定为准;
7.如出现导致国有产权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交易活动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况,根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产权电子交易规则》第四章规定处理。若竞租人因自身网络、设备故障及操作不当造成无法正常竞价的,应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组织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网上交易活动不中止。
8.本次竞价由丽江玉龙雪山 (略) 、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进行监督。
9.本次竞价详情解释权归丽江玉龙雪山 (略) 。
九、现场踏勘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2月5日上午10:00时开始集中踏勘,请参加现场踏勘的单位准时参加,其余时间招租方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
(二)地点: (略) 旅游集散中心(玉龙雪山新游客服务中心)(地址: (略)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白沙镇木都村委会东文一组玉甘路1号);
(三)联系人:牟皓(联系电话:*)
(四)是否参加现场踏勘不作为竞租人本次竞租的资格条件。
十 、联系方式
1.招租方信息
名 称: (略) 玉龙雪山 (略)
联系人:牟皓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白沙镇木都村委会东文一组玉甘路1号
2.集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 系 人:李东鸿 联系电话:0888—*
地 址: (略) 古城区玉雪大道262号( (略) 行政中心)
3.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北京 (略)
联系电话:010-* QQ:*
4.云南CA技术支持(数字证书办理):云南龙瑞 (略)
联系人:苏策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古城区民航路2号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