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庆云路新建工程 | (略) 镜湖新区,西至站前大道、东至绿云路 | (略) (略) (略) | 庆云路新建工 (略) 镜湖新区,西至站前大道、东至绿云路,道路全长816m,标准断宽30m,道 (略) 次干路,设计时速40km/h,采用双向4车道,项目总用地面积23510㎡。工程总投资8944.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7万元。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 废水: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应对车辆和机械冲洗废水进行收集;桥梁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段,施工时应注意避开雨季;设置的表土堆场、建材原料等远离河道,并设置雨布遮盖和挡堰围护等措施;应加强对路(桥)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桥)清洁,及时清理路(桥)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最大程度地保护工程沿线的水质环境。 废气:施工期应加强运输管理,科学选择运输路线与时间;运输道路应定时洒水;装卸场地在装卸前将车辆冲洗干净;施工期建设单位须合理安排建筑材料的临时堆放场地,对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加盖篷布或实行库内堆放的管理;做好沿线绿化带的绿化工作,并做好绿化工程的维护。 噪声:施工期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高噪声设备和工艺的使用时间应尽量避开周边敏感点休息、学习时间;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建设,尽量种植高大乔木阻隔交通噪声影响,加强绿化林或绿化带的吸声、降噪。 固废:外运处置沿途严禁乱排、乱倒、乱处置;施工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产生废油污,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不外排;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路面修补产生的建筑垃圾部分再生利用,其余部分运至在当地政府规定的合法登记的消纳场地内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建设管理部行业管理处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凤林西路155号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