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湖 (略) 年产*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湖 (略) 年产*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 (略) 嘉树镇渗泉村温塘组
建设单位:湖 (略)
运营单位:湖 (略)
项目开、竣工时间:2023年1月、2023年12月
项目调试时间:2023年12月
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年产*件日用陶瓷生产线,建有制泥车间、制模车间、制釉车间、成型车间、窑炉车间以等主体工程,配套建有办公室、食堂等辅助工程,原料堆场依托现有。本项目建成后,老厂实际仅保留办公楼、制模车间、制泥车间、窑炉车间、包装仓库和原料库,其余厂房均已闲置,用于放置模具、产品等。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1月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何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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