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2024年12月28日,项目建设单位河北 (略) 组织召开了河北 (略) 年产*(套)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验收人员经现场勘查并审阅验收监测报告后一致同意河北 (略) 年产*(套)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河北 (略) 年产*(套)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新 (略) 北侧、 (略) 西侧
三、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检测报告及其意见
四、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个工作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27日)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熊飞虎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