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运营管理中心(一期)项目
招标文件补遗(一)
各投标人:
现对《 (略) 运营管理中心(一期)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1.将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 修改为: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86元
2.将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7.5 编制要求修改为:
(1)投标函部分
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
(2)商务部分
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
(3)技术部分
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时,不因形式评审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码、目录、字体、格式等)而被否决投标。
技术部分原则上不超过100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
(4)资格审查部分
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
3.除上述条款外,其他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 (略) 合川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向远全 (略)
2023年12月12日
[**].CQ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