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冷水江三 (略) 报送的《冷水江三 (略) 年产2.6万吨电子专用材料二氧化硅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通信地址: (略) 娄星区勤政街36号
邮编:*
注: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对环评报告表内容负责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年产2.6万吨电子专用材料二氧化硅系列产品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现有厂区东面及北面厂界山地处 | |||||||||||||||||||||||||||||||||||||
建设单位 | 冷水江三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宏晟管 (略) | |||||||||||||||||||||||||||||||||||||
项目概况 | 冷水江三 (略) 拟投资约1.48亿元在 (略) 厂区东面及北面山地处征地约63亩用于建设年产2.6万吨电子专用材料二氧化硅系列产品项目,主要包括电子专用材料二氧化硅制备车间、纯水制备车间、原料精制车间并配套建设原材料与产品库房、办公楼、员工宿舍及食堂、门卫等公用工程设施。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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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开展了公众参与,编制了《冷水江三 (略) 年产2.6万吨电子专用材料二氧化硅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 |||||||||||||||||||||||||||||||||||||
项目有关部门意见 | / | |||||||||||||||||||||||||||||||||||||
环评单位关于本项目的结论 |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 (略) 经济开发区的用地规划,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控。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