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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略) 中心区 * - (略) 《 (略) 区 * -1等 * 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报告》由 (略) 华 (略) 研究论证,根据《中华 (略) 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 (略) 区 * -1等 * 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报告》 (略) 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 * 步修改完善, (略) 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 (略) ,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 * 步完善。 公示时间: * 日—— * 日(共 * 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 (略) 灵溪 (略) 滨路 * 号 (略) 自然 (略) 联系电话: *** 公示内容如下: * 、修改背景 自《 (略) 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以下简称原控规)批准实施以来,控规历经多次修改, (略) 区各项建设项目在其指 (略) 。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 8)颁布实施,居住区相关规划控制要求同步更新,对于 (略) 区服务要求升级。 (略) 镇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略) 镇土地的合理利用, (略) 镇 (略) 镇设施水平, (略) (略) 镇功能,特编制本论证报告。 * 、项目概况 ( * )区域位置 本次规划修改地块位 (略) 中心区,规划地块东侧为规划锦绣路,西侧为渎浦路,北侧为 (略) 路,南侧为玉苍路,有 (略) 横穿。 本次规划共 * 个地块,总用地面积 * . * 公顷。分别为: * -1地块,用地面积2.0公顷; * -2地块,现状为渎浦小学,用地面积3. * 公顷; * -3地块,用地面积2. * 公顷; * -4地块,用地面积2. * 公顷; * -5地块,用地面积0. * 公顷。 ( * )地块及周边建设现状 本次规划 * -1等 * 个地块,原控规 * -1地块现状有祠堂 * 座;原控规 * -2地块为现状渎浦小学用地,其余是未建设用地,地势较为平坦。 本次规划地块 (略) 镇住宅用地及幼儿园用地; (略) 镇住宅用地和矿业科技大厦;地块西侧为世纪阳光幼儿园、秀水锦园小区和苍 (略) ;南侧为 (略) 。 * 、原控规情况 原控规 * -1地块(R * , *** ),用地面积2.0公顷,容积率为3.0,建筑密度为 * %,建筑限高为 * 米,绿地率为 * %。 * -2地块(R * , * ),现状为渎浦小学,用地面积3. * 公顷。 * -3地块(G * , * ),用地面积2. * 公顷,绿地率为 * %。 * -4地块(C1, * ),用地面积2. * 公顷,容积率为2.5,建筑密度为 * %,建筑限高为 * 米,绿地率为 * %。 * -5地块(S2,广场用地),用地面积0. * 公顷。 原控规 * -1等 * 个地块修改前的控制指标见下表: * 、修改依据 1、《中华 (略) 乡规划法》( * 年修订版); 2、《 (略) 乡规划条例》( * );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 ); 4、《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 ); 5、《 (略) 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 6、《 (略) 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5、 * - * 等地块修改》( * ) 7、《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 8)》; 8、《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 9、其他相关国家、省、市技术规范。 * 、拟修改内容 本次规划拟将 * -1地块分为 * 个地块, * -1-A地块( * , (略) 区服务设施用地),用地面积0. * 公顷; * -1-B地块( * ,公园绿地),用地面积0. * 公顷;剩余东北角0. * 公顷地块用于渎浦小学扩建。 原控规 * -2地块分为两个地块,其中东南角为 * -2-B地块( * ,公园绿地),用地面积0.2公顷;剩余地块与原控规 * -1东北角0. * 公顷扩建渎浦小学地块合并为 * -2-A地块( *** ,中小学用地),总用地面积3. * 公顷。 原控规 * -3地块划分为两个地块, * -3-A地块( * ,公园绿地),用地面积1. * 公顷;拟将 * -3-B地块用于宗教用地( * )。 原控规 * -4、 * -5地块与原控规 * - (略) 分用地合并为 * -4地块( *** , (略) 镇住宅用地),总面积扩大为3. * 公顷。 * 、修改必要性 ( * )协调规划引导与实际建设的需要 《 (略) 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5、 * - * 等地块修改》( * ) (略) (略) 编制,于 * 年 * 月提交成果,在 * 定程度上有效地指导了当时建设发展, (略) 会的发展,规划引导与实际建设间的矛盾日益显现,对此需从 (略) 方面做出必要的修正与完善,以提高项目落实的可操作性。 ( * )调整用地划分, (略) 更加合理 原控规 * -1等 * 个地块居住用地分布南洋 (略) 岸,本次规划调整 (略) 取消北岸的居住用地,增加 (略) 的居住用地,以达到沿南洋 (略) 居住 (略) 形式。原控规 * 地块公共绿地位于南洋 (略) 侧,规划考虑在确保绿地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将原控规公共绿地划分为 * 个地块,分别位于南洋河两岸,既增加沿河开敞空间,也增加水岸过渡区域的景观界面。 ( * )公共服务配套与教育资源集中设置 (略) 分地块为闲置用地,因土地闲置较久,整体环境有待改善。此次 (略) (略) ,靠近渎浦小区集中布置,形成公共服务与教育资源集中地,最大可能的释放配套设施合力, (略) 区的配套能级和服务品质。 ( * ) (略) 未来发展需求 为满足渎浦小学未来发展需求,经协商沟通后,增加渎浦小学扩建校区用地,调整 * -2 (略) 分为公园绿地,以保证渎浦小学土地利用率和综合效益最大化。为了项目落实的可操作性,故有必要对地块 (略) 修改。 ( * )有利于规划控制引导向规范化转变的需求 现阶段国土空间规划在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近几年有较大变化调整,如用地分类标准、停车配建、居住区规范等。《 (略) 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5、 * - * 等地块修改》( * . * )编制完成时间较早,与现阶段发展需求不符,与居住区设计规范相关要求不符。本次规划修改符合原规划与时俱进持续发挥指导作用的切实需要。 综上分析,本次规划修改符合原规划与时俱进,持续发挥指导作用的切实需要,故《 (略) 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1等 * 个地块修改是有必要的。 * 、 (略) 性 ( * ) (略) 性 本次规划原控规地块分别为 * -1地块(R * ,住宅用地)、 * -2地块(R *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3地块(G * ,街头绿地) 、 * -4地块(C1,行政办公用地)、 * -5(S2,广场用地),其中 * -2地块为现状渎浦小学用地。为提升本次规划修改的可实施性,规划根据《苍南大道两侧(局部) (略) 市设计》( * )地块划分为依据将地块的 (略) 重新划分。本次规划将地块的 (略) 重 (略) 的。 ( * )开发 (略) 性 本次规划南洋河以 (略) (略) 、小学扩建用地以及公共绿地,北片区总的容积率降低。南洋河以 (略) 镇住宅用地,南片 (略) 提高。故本次规划开发 (略) 。 ( * )绿 (略) 性 原控规 * -1、 * -4地块绿地率控制要求为 * %, * -3地块绿地率控制要求为 * %,因本案涉及到用地性质和用地边界的调整,规划后原控规绿地率已不适应,故本次规划修改 (略) 的。 ( * ) (略) 性 本次规划对各地块的用地性质与 (略) 调整,引起周边公园绿地面积的修改。经修改前后对比,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保持不变。因此,本次修改 (略) 。 ( * )建筑 (略) 性 原控规要求 * -1、 * -4地块建筑密度控制在 * %,本次规划 * -1地块用地性质发生变化、 * -4地块调整为居住用地 (略) 调整。本次规划将根据实施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 * )第4.0.2条要求,高层建筑建筑密度不得大于 * %,故本次规划修改建 (略) 的。 ( * )建筑 (略) 性 原控规 * -1、 * -4地块建筑限高 * 米,本次规划地块中,南洋河以北为扩建渎浦小学用地、城镇服务设施用地和公园绿地,建筑高度以多层为主;南洋河以南为现状苍南 (略) 和规划后 * -4地块( (略) 镇住宅用地), * -4地块建筑高度采用原建筑限高 * 米,整体空间上可以沿南洋河两岸形成北低南高过渡的空间段落。故本次规划建筑 (略) 。 * 、结论 此次修改经 (略) 性论证分析,有利于近期项目落实实施安排,有利于土地集约化利用,有利于改 (略) 区人居环境, (略) 市总体风貌。但在 * 些方面也存在些许影响,对于存在的影响,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减轻。因此,本次 (略) 中心区 * -1等 * 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性。 * 、附图 1、区位图 2、规划范围图 3、原用地规划图 (注:如对公示内 (略) ,可咨询县自然 (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