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修改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A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针对有供应商提出 (略) (略) 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ACG#)的相关质疑事项,根据采购单位来函意见,现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出如下修改:
一、关于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评分因素“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的评分准则设置的问题
经采购单位研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评分项内容调整如下: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须为投标人现有员工:
1、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得10分。
2、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技师)证书的得20分;
3、具有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经济师(专业为:人力资源)职称证书的,高级得40分,中级得20分,初级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40分;
4、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劳动关系协调员证书的,高级技师得20分,中级得10分,初级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20分;
5、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的,得10分; 以上合计最高得100分。”
二、关于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评分因素“拟安排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的评分准则设置的问题
经采购单位研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评分项内容调整如下:
“投标人拟安排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须为现有员工:
1、秩序维护队长(限1名,最高40分)
(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得10分;
(2)具有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消防类证书的,得10分;
(3)具有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机电专业类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0分,具有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机电专业类高级职称证书的得20分,本项最高20分。
2、秩序维护副队长(限1名,最高15分)
(1) 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得5分;
(2)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全国物业项目经理证书或物业管理师资格证的,得5分;
(3)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技师)证书的,得5分。
3、水电维修组长(限1名,最高15分)
(1) 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得5分;
(2)具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颁发的中级(或以上)机电或电气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0分。
4、保洁组长(限1名,最高15分)
(1) 具有物业管理类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得5分;
(2) 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清洁师项目经理培训结业证书或清洁管理师结业证书的,得5分;
(3)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技师)证书的,得5分。
5、绿化组长(限1名,最高得15分)
(1) 具有物业管理类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的得5分;
(2) 具有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中级(或以上)风景园林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5分;
(3)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应急第一响应人初级(或以上)证书或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救护员证的,得5分。
以上合计最高得100分。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修改详见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见本公告附件)。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新安 (略) 3号公共卫生大楼B座603
联系方式:#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宝安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新安街道 (略) (略) (略)
联系方式: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工
电话:0755-#
(略)
(略) 宝安分公司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