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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批复海口11 (略) 主变
增容工程报告表的函
(略) 建设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海口11 (略) 主变增容工程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位于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三界村,工程建设内容:拟拆除海口11 (略) 现有1#主变压器,更换为容量40 MVA主变,采用户外布置。
工程环保投资为15万元,占总投资 * .37万元的2.56%。
二、根据《报告表》的综合结论,该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可以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 (略) 按照《报告表》所述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 (略) 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 (略) 建设。
三、工程建 (略) 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满足各项规划要求。工程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规定程序及时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 (略) 。工程建 (略) 监督管理由海口 (略) 负责。
四、 (略) (略) 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严格落实申报登记制度,并按规范贮存,委托有资质单 (略) 处理。??????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送至海口 (略) ,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 (略) 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有效。工程性质、规模、地点或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 (略) 环评手续。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 * 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