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环境评估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清流生态环境局 | ||
行政区域 | 清流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05日 19:18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吴北锋、夏永铭、李婷(业主评委)。 | ||
总成交金额 | ¥18.*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夏翠萍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清流生态环境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60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婷 联系电话: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夏翠萍 联系电话:* |
一、项目编号:FJPZQL*(招标文件编号:FJPZQL*)
二、项目名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朝阳区惠 (略) 2幢4层401
中标(成交)金额:1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略)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服务项目 | 在清流县已上报国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村庄中,选取64个行政村开展成效评估。 | 要按照《 (略)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暂行办法》(闽农污提升办〔2023〕6号)要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第一批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报告、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64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 | 依托“ (略) 生态云平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系统”。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北锋、夏永铭、李婷(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不满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清流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603号
联系方式:李婷 联系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夏翠萍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翠萍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