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市小榄镇飞佳塑料加工部(个体工商户)年产工程塑料粒240吨、塑料装饰条350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略) 小榄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发布日期:2024-12-25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略) (略) 关于《 (略) 小榄镇飞佳塑料加工部(个体工商户)年产工程塑料粒240吨、塑料装饰条350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中(榄)环建表[2024]0179号 | 2024-12-25 | (略) 小榄镇飞佳塑料加工部(个体工商户) | 广东中山小榄镇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联系地址: (略) 小榄 (略) 10号金融中心3楼小榄镇 (略) ,邮编:* 联系电话:0760-*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