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23〕50号)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衡政办字〔2023〕3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13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
二、对1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5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三、对1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附件1
保留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3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主要实施部门 | 清理意见 |
1 | 阜城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建设的实施细则 | 阜政办发〔2016〕13号 | 县卫生健康局 | 保留 |
2 | 阜城县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办法 | 阜政办字〔2016〕10号 | 县卫生健康局 | 保留 |
3 | 关于为原乡镇(公社)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发放生活补贴的实施方案 | 阜政办函〔2017〕4号 | 县农业农村局 | 保留 |
4 | 阜城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 | 阜政办字〔2018〕42号 | 县财政局 | 保留 |
5 | 数字阜城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 | 阜政字〔2019〕47号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保留 |
6 | 阜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 阜政字〔2020〕23号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保留 |
7 | 阜城县政府投资“双基”项目“一会三书一证”管理办法 | 阜政办字〔2020〕31号 | 县行政审批局 | 保留 |
8 | 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 〔2020〕16号 | 县卫生健康局 | 保留 |
9 | 阜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细则 | 〔2020〕19号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保留 |
10 | 阜城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实施办法 | 〔2020〕32号 | 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 保留 |
11 | 阜城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阜城县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 | 〔2021〕35号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保留 |
12 | 阜城县关于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 | 阜政规〔2023〕1号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保留 |
13 | 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支持措施(试行)实施细则 | 〔2023〕-3 | 县卫生健康局 | 保留 |
附件2
宣布失效和废止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失效1件、废止5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主要实施部门 | 清理意见 |
1 |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 | 阜政办发〔2016〕12号 | 县民政局 | 废止 |
2 | 阜城县城镇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管理办法 | 阜政办函〔2016〕3号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失效 |
3 | 阜城县政府质量奖评选管理办法 | 阜政办字〔2017〕20号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废止 |
4 | 阜城县预防中小学溺水管理办法 | 阜政办字〔2018〕17号 | 教育局 | 废止 |
5 | 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 阜政字〔2019〕5号 | 教育局 | 废止 |
6 | 阜城县铸造产业整改提升实施方案 | 〔2022〕-4 | 发展和改革局 | 废止 |
附件3
修改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主要实施部门 | 清理意见 |
1 | 阜城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 | 阜政办字〔2020〕5号 | 县农业农村局 | 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