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第1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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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芦山县城镇2023年春节暨“4·20”十周年光亮工程项目 | 采购内容:芦山县城镇2023年春节暨“4.20十周年光亮工程项目,总体目标是将县城街 (略) 色彩、城市景观及地域特色相结合,对城区重要道路、节点、公园、广场进行亮化制作和安装。 主要功能或目标:完成项目所有内容 需满足的要求:严格按照项目设计图的标准和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技术规范,符合验收标准。供应商所供产品应满足环保、节能、安全等相关要求,施工时应做好防漏电、防水处理,安装时应做好对灯杆的保护,树木的保护。在乔灌木挂灯饰时不得损伤树枝、树干,灯杆挂灯笼时应在抱箍内加橡胶软垫,不得损伤灯杆油漆,对公共建筑、设施设备有损伤应承担相应责任。 | 230.* | 2023年04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