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15K165+300~K281+540-[2024]30[2024]*.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境内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G315线(K165+300~K281+540哈尔盖-布哈河大桥)预防养护工程起点位于甘子河K165+300,终点位于布哈河大桥K281+540,里程116.24km。该路段地处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境内,均 (略) 标准建设。K165+300~K259+ (略) 基宽度为12.0m,路面宽度9.0m,两侧为2x1. (略) 肩;K259+500~K281+ (略) 基宽度为8.5m,路面宽度8.1m,两侧为2x0.2m预制块护肩带,路面满铺。 (略) 面病害主要 (略) 面车辙、 (略) 面老化,本次 (略) 段里程总长约为51.6km。
2.3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如下:
标段编号:E**
标段名称:G315线(K165+300~K281+540哈尔盖-布哈河大桥)预防养护工程SG1
桩号:K165+300~K281+540
长度(公里):/
主要工程内容或数量:标 (略) 基、路面、防护及交通安全设施等既有病害工程的预防养护(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预计施工工期:100天
缺陷责任期(月):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 资格审查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略) (略) 基路面养护*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最低要求:
投标人2021至2023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业绩最低要求:
近3年(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通过交工验收,在国内独立完成过一项二级 (略) 养护工程(含路基、路面工程)施工业绩或一项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含路基、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信誉最低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4项的规定。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略)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行业代码为S的不予认可)。近3年(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担任过一个二级 (略) 养护工程(含路基、路面工程)施工项目或一个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含路基、路面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3年(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担任过一个二级 (略) 养护工程(含路基、路面工程)施工项目或一个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含路基、路面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岗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 (略) 总段养护中心
地 址:青海省湟 (略) 70号
邮 编:*
电 话:0971-*
联 系 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 (略)
地 址: (略) 朝 (略) 170号凯旋城3号楼501室
邮 编:*
电 话:0971-*
传 真:010-*
联 系 人:董先生
邮 箱:*@*26.com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纸质保函形式提交,纸质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纸质保函原件;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己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4)投标报价未超过所投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7)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25分 技术能力:10分 履约信誉:15分 企业业绩:10分 |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评标价计算公式修改为: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注:该数量的设置应避免本办法演变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该数量应不少于3名,最高不宜超过10名。此外,招标人可规定技术文件采用暗标形式编制。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说明: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七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评分标准 说明:招标人应列明各评分因素或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如有)的评分标准并作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的依据。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5 | 一般3~3.6,较好3.6~4.3,优秀4.3~5。 |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及交通组织专项方案 | 10 | 一般6~7.3,较好7.3~8.6,优秀8.6~10。 |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3 | 一般1.8~2.2,较好2.2~2.6,优秀2.6~3。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4 | 一般2.4~2.9,较好2.9~3.4,优秀3.4~4。 |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7 | 一般4.2~5.1,较好5.1~6,优秀6~7。 |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5 | 一般3~3.6,较好3.6~4.3,优秀4.3~5。 | ||||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3 | 一般1.8~2.2,较好2.2~2.6,优秀2.6~3。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3 | 一般1.8~2.2,较好2.2~2.6,优秀2.6~3。 | ||||
2.2.2(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 |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15分。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 |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10分。 | ||||
2.2.2(3)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0分 | 技术能力 | 10 | 获得与本项目施工有关的①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②国家级工法、或③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④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有1个上述内容的得10分,本项内容最高得10分。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履约信誉 | 15分 | 履约信誉 | 15 |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15分。 | ||
企业业绩 | 10分 | 企业业绩 | 10 |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10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大于等于工程子目单价基准值的130%或小于等于工程子目单价基准值的70%,视为不平衡报价。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对中标人的不平衡报价子目单价进行调整,中标人不接受调整工程子目单价的,视为其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不平衡单价不包括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具体不平衡子目的调整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协商决定。(1)工程子目单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须与工程子目单价调整前的投标报价保持不变(须与开标时的投标报价一致);(2)工程子目单价调整后,应确保工程量清单所有工程子目(固定价格子目除外)的单价不大于等于工程子目单价基准值的130%、不小于等于工程子目单价基准值的70%;(3)工程子目单价基准值=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中工程量清单工程子目单价×(1-报价浮动率)。报价浮动率=(1-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00%;(4)调整后的工程子目单价作为签订合同和计量支付的依据。 |
评标办法正文详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51号)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正文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