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张林幼儿园)交安设施完善工程监控及信号灯系统安装采购;
2.项目地点: (略) (张林幼儿园)门口;
3.采购需求:详见报价表(附件2);
4.最高控制总价:#.34元;
5.主要工作包括: (略) (张林幼儿园)交安设施完善工程监控及信号灯系统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工作,具体工作以采购人的实际要求为准;
6.安装及调试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个日历天内安装及调试完成;
7.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并达到合格标准;
8.报价要求:报价单位为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人员工资及各种福利费(如培训费、工龄补贴、年底奖金、岗位津贴、节假日补贴、双休及超时加班补贴、春节和环卫节慰问金、水电住房补贴、劳保费、高温补贴、五险一金、人身意外保险费等)、材料费、装卸费、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验收费、车辆使用费(含购置、保险、燃油费、维修、运输及折旧费等)、风险金(人员工资、物价等上涨不再调整)、综合管理费、利润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9.成交人应为所提供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购买保险,成交人应充分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并为作业人员购买相应赔付额度的保险(保额#元以上),成交人购买的保险应覆盖整个服务期;
10.采购货物的数量为预估量,不作为签订合同的数量,报价总价仅作为评标依据,采用固定成交单价合同,本项目实际成交金额为#.34元;
10.采购人需购买与该项目相关材料清单上未列明的产品,由成交人提供报价,采购人进行询价后以最低价作为成交人的结算依据,结算费用纳入合同金额,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进行结算;
11.成交后承诺:投 (略) 场价格变化风险,本合同期限内成交价格不予调整;
12.本报价投标人响应公告所有采购人的要求及后续合同条款要求。
二、报价须提供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1);
3.报价表〔需填写完整、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包括最高控制单价、总价),未按要求填写或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包括最高控制单价、总价)、“报价单价”与“报价合计”有出入的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格式详见附件2〕;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未盖公章视为无效投标)。
三、报价文件送达方式
1.送达日期:截止时间 2024 年12 月26日上午10 :00 ;
2.送达方式:以密封的文件袋一式1份邮寄或现场送达至 (略) 青阳街道金融广场1期2号楼902招标采购部,联系人:孙工 # ,逾期未送达的、未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本次询价不收取费用。
四、成交方式及合同事项
1.本次询价工作以采购人实际需求出发,从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中,经评审报价总价最低价为该项目的成交人,若任意两位或两位以上投标人报价总价最低相同的情况,采用当场摇球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取成交人;
2.成交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包括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发送)之日起7 (略) 签订合同(在项目地点按采购人的需求进行作业,根据成交单价按实际验收量进行结算);
3.合同金额:#.34元;
4.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该项目完工验收或合同期限内累计结算金额达到#.34元,以最先达到者合同自然终止;
5.付款方式:
5.1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人根据成交单价按实际验收量整理形成结算书及其他采购人要求的付款资料,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提供的完整付款资料后支付该项目已服务并验收合格金额(结算金额取小数后两位,四舍五入)-违约金(如有);
5.2 成交人应提前7个工作日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支付付款期限。未提供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交货要求
1.交付地点: (略) ,具体以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为准;
2.交付时间:成交后成交人需第一时间与采购人联系,确认供货数量、供货时间、供货批次,安装及调试时间,并按采购人发出供货通知的时间要求将货物送达交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3.交付条件:全部货物经安装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4.成交人提供货物须为原厂生产的(须提供原厂出厂证明)、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合格产品且来源渠道合法,质量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国家标准及询价通知书要求。货物及配件标识通俗易懂,应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货物的型号、规格、制造商等内容。若发现所供货物非原厂生产或非全新产品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5.成交人必须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提供货物、配件、材料及工具,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负责将所供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及验收,途中安全及费用全部由成交人负责;
6.货物的装卸、运输和停放均应做到安全、规范,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或调换;
7.培训:
成交人应结合货物的试运行过程,有计划地对采购人派出的管理、维护人员进行货物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及保养技术的现场培训以保证货物的良好运行,并免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差旅费、办公及通讯联络等均包括在合同价内;
8.文本资料:
8.1供货清单;
8.2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三包凭证等;
8.4成交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8.5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如采购人认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时,成交人应按要求免费提供所需补充的技术资料;
六、验收方式
1.完工后,成交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若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则以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的时间作为实际竣工日期;若未能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则以实际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竣工完成后,成交人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及时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七、违约责任
1、采购人责任:
1.1按合同、图纸要求明确项目的范围、施工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标准;
1.2采购人负责监督成交人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
1.3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及时付款;
2、成交人责任:
2.1按照设计要求、规范规定及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施工,确保项目质量;如果由于成交人的不规范操作等造成质量问题发生返工而引起的工期延误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人全部承担;
2.2项目结束后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竣工资料;
2.3成交人对本项目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周边自然环境等外部关系充分了解,本项目总价不因任何原因的变化而调整;
2.4成交人负责协调周边关系,因周边阻挠引起的项目不能正常进行或遭到损坏,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责任,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2.5成交人在施工过程中的法律等其他纠纷由成交人自行负责,如果给采购人带来法律纠纷和其他损失,采购人将从成交人项目款中扣除,来弥补采购人的损失;
2.6成交人应对现有成品进行保护性施工,如有破坏成交人应无条件进行修复或更换等;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自行解除合同,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成交金额1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从自行解除合同之日后十日内付清;
2.因成交人原因在项目地点内发生重大质量、财产损失等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 (略) 罚;
3.成交人未能按期、按标准竣工,则视为成交人违约,由成交人向采购人支付500元/日的违约金(结算扣除);
4.若由于采购人要求、不可抗力因素(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或其他客观因素等)或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24小时连续风力6级及以上的风或24小时连续雨量达40mm及以上的雨;以项 (略) 级政府气象台站公布的数据为准)造成成交人未按期竣工,由成交人书面提出申请,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竣工日期可相应顺延;
5.成交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修复的,采购人人有权自行修复或委托他人修复的,采购人有权优先从预留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成交人不得有异议,不足的由成交人自行补齐。同时成交人应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因成交人原因造成采购人、成交人工作人员或其他任何第三方遭受损失,所有责任由成交人自行承担,且成交人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在相关损 (略) 理完毕前,采购人有权暂不支付成交人合同价款;因其他任何原因由采购人先行承担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合同总价款中进行扣减,不足部分,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人追偿;
7、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的,采购人 (略) 部停工或全面停工并责令成交人改正。成交人逾期未改正的,应按1000元以上#元以下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上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8.本询价公告约定由成交人承担的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应付价款中扣除,不足扣除的,成交人应在采购人通知后7日内补足,否则,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金额的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本询价公告违约责任条款存在冲突的,应以最严格条款为准;
9.采购人和成交人的派出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或者劳务关系,若发生项目劳务服务范围内的人员死亡、伤残等人身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人承担民事、经济甚至刑事责任,如成交人购买的保险赔付额度不足以覆盖赔付金额,在成交人结清保险额度外的赔付金额前,采购人有权暂缓支付部分合同价款(暂缓支付金额为:该事故预估的最高赔偿金额减保险赔付额度的差额),直至成交人付清赔付款项。给采购人造成的严重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相关行政主 (略) 罚;
10.成交人在为采购人项目服务的时间内,如出现以下情形,成交人应负 (略) 理,做好后续理赔手续及理赔费用支付,具体如下:
10.1成交人劳务人员工作疏忽导致采购人财物受损;
10.2成交人劳务人员工作疏忽导致第三人财务、人身损害等情形;
10.3成交人劳务人员伤亡;
10.4其他产生纠纷的情形;
11.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成交后将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九、售后服务
1.成交人对所供物品的质量保证期限专用条款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专用条款无明确约定的,成交人物品的承保责任期限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通常行业约定执行;
2.在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成交人负担;
3.如果成交人在收到采购人有关采购人所提供货物的质量问题通知后,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损失和费用将由成交人承担,成交人还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成交人不能在合理期限内修复故障,采购人有权聘请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维修,所有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有权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可向成交人追偿;
5.成交人因供货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或责任事故的,成交人应赔偿,构成责任事故的,由成交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成交人在收到采购人有关成交人所提供 (略) 系统问题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一般问题,36小时内解决疑难问题。确实需要一定供货周期的特殊部件更换时,成交人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申请,获得许可后方可延长时间;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 26 日上午 10 :00;
2.开标地点:晋江金融广场1期2号楼910开标室。
十一、结果公示时间、地点
2024年12月27日(一个工作日)于晋江金融广场1期2号楼10层公告栏进行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联系:#。
(略) (略)
2024年12月20日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附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 (略) (张林幼儿园)交安设施完善工程监控及信号灯系统采购报价表